# 多次聯絡不上客戶轉走近19萬   銀行經理監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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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8
Source: 獅城新聞

![多次聯絡不上客戶轉走近19萬   銀行經理監3年6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8162.avif?0)





被告普拉薩把客戶的存款轉入自己戶頭後，再將逾38萬令吉轉帳到菲律賓，替家人支付日常開支和醫藥費。（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在新加坡一家銀行任職服務經理的菲律賓女子，因多次聯繫不上客戶便認定對方已忘記還有存款，於是偽造文件把約19萬零925元轉入自己的戶頭。

女子過後把其中約12萬3078元轉帳到菲律賓，替家人支付日常開支和醫藥費。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普拉薩（52歲）共面對9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以及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她承認其中3項，法官一併考慮餘項控狀後，判她入獄3年又6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一家銀行的服務經理，負責協助客戶經理聯繫居留海外的國際客戶，告知存款情況，以及接收客戶如何處理資金的指示。

受害人是中國女子，被告自2021年1月起擔任她的服務經理，直至2023年4月。

被告在冠病疫情期間陷入經濟困難，她的父母和兄弟在經濟上都依賴她供養。

她於2021年左右接獲通知，指受害人希望把電郵從銀行資料庫中刪除，原因是自己已不再在該銀行持有戶頭。

被告查詢後發現，受害人不僅仍有戶頭，還存有逾10萬美元，她隨後多次通過電話和電郵聯繫受害人，卻沒得到回應。

多次聯繫不上受害人後，被告認為受害人誤以為在銀行已沒有存款，於是計劃把受害人的存款轉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2021年8月23日，被告以受害人名義填寫表格，把住址、聯繫電話和電郵改成自己，並申請轉帳卡和開通數碼銀行服務。

被告從受害人曾填寫的一份表格中複製她的簽名，粘貼到偽造的申請表上。

上述申請獲銀行批准，被告數天後收到寄去住家的轉帳卡，並註冊數碼銀行服務。2021年8月27日至31日，她4次從受害人的戶頭轉帳共約19萬零925元到自己的戶頭。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14日，被告先後28次，從自己的戶頭把款項轉給菲律賓的家人。

這筆款項約12萬3078元，用在被告家人的日常開支，以及母親或兄弟的醫療費；她也把剩餘款項用來償還信用卡債務和支付個人開銷。

2021年9月底，被告冒用受害人名義，提交表格申請註銷受害人的戶頭。

2025年4月16日，受害人的孩子向警方報案，事件才揭發。

控方指出，被告趁受害人似乎已忘記戶頭存在，利用對流程的了解偽造文件犯案，三年多後才東窗事發，且沒有作出任何賠償，促請法官判她坐牢34至36個月。

被告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案發時因家人急需用錢，判斷失誤才犯案；她事後配合調查，保釋後因不想拖延案件選擇還押且沒有前科，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