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年來吃屎充飢，幼女被親父暴打致死，後媽見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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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已連續幾天34度高溫，但是，寫這篇新聞報道時，我全身涼透，雙手顫抖。

恐懼，憤怒，絕望——人類的語言已難以形容此刻的心情。

人性之惡，竟至如斯！

可以想像嗎？5歲幼女長期被虐待、毆打致死；頭部有16處受傷，軀幹、上肢和下肢共有 29 處受傷；4歲弟弟也長期被毆打、虐待，見到人就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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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倆被關了十個月的廁所)

兩個幼兒長期處於極度飢餓狀態，並且被關在廁所里，衣不蔽體，只能吃自己的糞便和床墊的填充物。

女童被打死時，一米的身高，體重竟然才13.2公斤。4歲男童也是嚴重營養不良，發育遲緩，快要四歲仍無法獨立站立。

造成這一切的，並非不共戴天的世仇，而是他們的親生父親……如果他還配得上「父親」二字的話。

昨天，4月30日，這名44歲男子在新加坡高等法庭承認誤殺、虐童和銷毀證據，一共六項控狀，被判坐牢34年半，鞭刑12下。這是有史以來，新加坡虐童案下判的最重刑罰。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下判時指出，把女兒當沙袋般拳打腳踢，最終孩子喪命，被告的犯罪行為之恐怖、可惡，可謂空前，希望也是絕後。法官說，縱使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但「悔意無法換回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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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4歲男童與被告是父子關係，為了保護男童隱私，避免男童身份泄露，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姓名。本文以「M男」稱之。

「M」者，魔鬼、惡魔。

你為親生子女打開了地獄之門。現在，地獄正等著你。

警告：後文內容令人髮指，慎入。

複雜的家庭

從2003年到2016年，也就是M男22歲到35歲那幾年，他前後給好幾家公司打工，執業是輔警、保安。從2016年到2017年4月，他在快餐店打工。之後就一直失業。

死者艾莎和弟弟是M男第一段婚姻的親生子女。姐弟倆原本在2014年6月由寄養家庭照顧。

在2015年初，M男二婚之後，姐弟倆回到家裡，住在一房式租賃組屋，由M男和第二任妻子N女照顧。

N女與前夫育有一女，與M男結婚之後，生了一個女兒。案發時，N的兩個親生女兒也住跟他們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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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們的約定是，艾莎與弟弟歸M男管，N女的孩子則由自己管，兩人互不干涉。

開始虐待孩子

2015年，姐弟倆回到M男家時，剛開始有麵包、米飯、方便麵。後來，M男陷入財務困難，於是，購買的食物和尿片就少了。他和N女於是把艾莎姐弟的一日三餐減為兩餐。

由於艾莎和弟弟長期得不到足夠的食物，開始吃起自己的糞便，體重嚴重減輕。

到了2015年底，艾莎3歲，弟弟2歲，M男和N女開始打罵、虐待他們。

2015年12月的某一天，M男見到米、麵粉、咖喱粉、餐具和糞便搞得整個廚房都是，狠狠地揍了姐弟倆。

2016年2月，M男見到姐弟倆在吃床墊里的填充物，而且兩人的尿片都破了。

M男發火，使勁扇他們耳光，力氣之大，姐弟倆的頭都撞到了一起。

畢竟，M男是練過馬來武術、跆拳道和合氣道的。

設立「頑皮角落」

同個月，M男說，姐弟倆經常在夫妻倆起床之前就醒來，搞得亂七八糟，於是與N女決定，把睡房隔出一個90cm乘90cm的部分，用書櫃和衣櫃隔出來，把姐弟倆關到裡面，稱為「頑皮角落」。

從2016年2月到10月，姐弟倆長時間被關在這裡，即便沒有做錯任何事，也只有在吃飯和洗澡時才會把他們放出來。

夫妻倆還在「頑皮角落」裝了監控。監控錄像後來成了呈堂證據。

16分鐘內86次暴擊

2016年3月27日，艾莎把糞便塗到牆上，M男看到之後，連續掌摑、拳擊、鞭打、腳踢艾莎。呈上法庭作為證據的視頻顯示，在16分鐘內，M男猛力揍了艾莎86下；其中一記耳光用力之大，把艾莎打趴在地，整整一分半鐘一動不動。當時，弟弟就在旁邊。兩人只穿著尿片，光著上身。

同年8月27日，不知何故，M男大罵姐弟倆，用藤條對兩人的頭部和雙腿整整鞭打了24分鐘。

同年10月，M男與N女決定，把「頑皮角落」轉移到廁所，姐弟倆只能在吃飯的時候，或者是夫妻倆要上廁所時，才能出來。兩人在廁所時長時間全身赤裸，而且身上經常沾了糞便。

控方呈堂的監控錄像中可見，有一次M男要進入廁所，艾莎很害怕地盯住他，把身體儘可能貼牆上，避免與他接觸。但是，他一進去之後，拉著艾莎頭髮把她提起來，用手掐住她脖子，把她頂在牆上，用拳擊打腹部。之後，M男狠狠給孩子臉上來一記肘擊。

M男還舉起一把剪刀，狠狠地指著艾莎恐嚇。

後來，艾莎倒在地上。M男起身，用腳猛踢，艾莎的尿片都鬆脫了。之後，M男拿起一根東西，貌似尺子或藤條，多次擊打艾莎。

M男之後把弟弟抱到廁所外，然後繼續毆打艾莎。弟弟仍雙眼直直地盯著姐姐挨打。

後來，M男取了一張濕巾，給艾莎擦掉臉上的血跡，然後幫她把尿片換掉。

艾莎之死

2017年8月10日，大約晚上9點，艾莎與弟弟在廁所里睡覺。M男讓N女去叫他們站起來運動，因為他們一整天躺在「頑皮角落」里沒有動。

N女進廁所之後，叫他們握著水槽邊做蹲立動作。弟弟聽話照做，但艾莎沒動。

N女於是告訴了M男，然後自己到一旁帶著自己的兩個女兒睡覺。

M男點了一根香菸，然後走進廁所。

N女在法庭上供證說，起初沒什麼聲音，後來，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

忽然，她聽到一聲巨響。她自己的兩個女兒很害怕，抱緊了她。由於巨響怪異，她於是衝去廁所想看個究竟。

此時，她聽到艾莎的哭聲越來越輕。她進到廁所時，見到艾莎蹲在地上嗚咽。

她問M男發生什麼事。M男說，自己拳擊了艾莎。由於N女沒見到艾莎流血，也沒見到淤青，於是回房睡覺。

N女睡著之前，聽到弟弟在廁所里哭泣。她打開手機里的監控錄像，看到艾莎躺在地上，翻了身。之後，N女繼續睡覺。

實際上，M男走到廁所之後，將艾莎一把提起來，朝她臉上揍了十多二十拳。他把她放下之後，見到她的頭以一種奇怪的姿勢向後仰。

當晚凌晨3點，N女說，見到姐弟倆睡覺的姿勢很怪。M男再次回到廁所，又揍了姐弟倆一頓。

第二天，8月11日，N女打電話向單位請了病假，當時她已有三個月的身孕。接下來的一整天，她幾乎都躺在床墊上休息。姐弟倆仍留在廁所里。

到了傍晚六七點鐘，N女要用廁所，她發現艾莎臉部朝上，雙眼緊閉。她用涼水拍她臉頰，毫無反應，一摸，發現她臉頰發冷。

N女急忙把M男喊來。M男檢查了孩子，說了一句「孩子已經不在了」。

然後，M男要她去接孩子放學回家。她回到家之後，見到M男在家裡來回踱步，方寸大亂。

M男說，自己給艾莎做了人工呼吸，也嘗試給她喂水喝，但都不行。

試圖毀滅證據

偽造婚內強姦證據

M男跟N女說，他要「消滅證據」。

隔天，8月12日一大早，M男把廁所監控攝像頭、手機、一把剪刀、藤條、一根樹膠水管、浴巾和一個兒童防護門拿到屋外，分別到幾個垃圾同丟棄。

然後，他教唆N女，要她謊稱姐弟倆跟著M男住在祖母家，偽造N女不在場證據。同時，M男與N女說好，故意出門買了瓶啤酒喝掉，然後回家製造毆打、強姦N女的偽證，並且讓她報警，製造N女被虐的假象，希望可以讓她脫離同謀的罪責。

再之後，M男把艾莎的屍體和弟弟放在童車上，帶到中央醫院看醫生。醫生搶救無效，在12日1049時宣告艾莎死亡。由於艾莎身上多處受傷，醫生報警。

警方前來時，M男謊稱當天早上正與姐弟倆吃早餐，發現艾莎身體虛弱，趕緊帶她去看醫生。

當天下午，M男被捕。但他繼續撒謊，說艾莎前一天晚上在遊樂場的溜滑梯摔傷，撞到頭部。並且謊稱自己和姐弟倆當晚在外居住。

一直到警方出示組屋監控錄像，顯示M男當晚就在自己的組屋，鐵證如山，他才被迫承認撒謊。

弟弟極其虛弱

案發之後，艾莎弟弟被送到中央醫院、竹腳婦幼醫院。

當時弟弟只有4歲，嚴重營養不良，連站立都不行，住院住了三四個月，一直到2017年11月才出院。

而且，由於缺少與其他人的接觸，弟弟無法說話，害怕見人。

N女在2016年8月底的一段錄像顯示，姐弟倆在家面無表情，坐立不安，但不敢動彈，只有N女讓他們移動的時候，他們才會動一動。

弟弟在出院之後，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新加坡史上虐童最重判刑

主控官說，我們在呈堂視頻只見到的短短几分鐘，但這一切卻是姐弟倆整整兩年的日日夜夜的遭遇；M男的種種惡毒行為，別說是幼兒，連成年人都經受不了。

法官說，M男但凡有點不爽，就拿孩子當拳擊沙包一樣來出氣，不但讓孩子飽受肉體折磨，也飽受精神和情感折磨。

在庭上，M男看到控方播出自己虐待孩子的監控錄像時，失聲痛哭。前來聽審的三名親戚也失控哭泣，其中一人用帽子遮擋女親戚的視線，不讓她看到可怕畫面。

法官說，你所謂的懺悔，根本挽不回孩子的一條命；你必須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法官也說，量刑的主要考量是要有報應——量刑必須反映出國家對這等極其噁心行為的譴責，並且警示他人，千萬不得犯下如此罪行。

這是新加坡史上對虐童罪的最重判刑。

控方原本以謀殺罪提控M男，後來改為誤殺，還有四條虐待兒童罪和一條毀滅證據罪。另有20條其他罪狀包括向警方撒謊，則由法官在量刑時考慮。

N女：我對他們沒有絲毫母愛

N女目前33歲，2017年案發時26歲。她本來與M男一起在快餐店工作，後來改行當快遞。案發之後，她向M男提出離婚。

與M男一樣，N女是二婚。她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跟M男結婚之後，生了第二個女兒，而且懷了一個兒子。2015年初，艾莎姐弟從寄養家庭回到家裡，由M男和N女照顧。

M男和N女達成共識，「自己的孩子自己管」，通常M男會給艾莎姐弟食物並給他們洗澡。

主控官問，為何你的親生孩子體格正常，而艾莎姐弟卻異常瘦弱？

N女說，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食物。

主控官問，誰不給他們食物？

N女說，我們。

N女解釋說，她母親是中風病人，因此自己通常到母親家裡去照顧她。M男在家裡附近工作，所以由他回家喂養艾莎姐弟倆。

主控官問，為何M男的子女與你的親生孩子有不同對待？

N女說，我不覺得艾莎姐弟是我的孩子，簡單說，我無法把其他人的孩子視若己出。

「我對他們產生不了母愛。」

是的，「無法視若己出」，這種人，其實不少。這些人不但完全無法理解為何能對非親生子女好，甚至，對能夠視若己出的非親生父母，認為他們也許是包藏禍心，另有所圖。

退一萬步說，無法視若己出是一回事，參與虐待，至少知情不報，又是另一回事。

案情顯示，艾莎姐弟沒有上學，N女的兩個女兒正常上學。主控官問為何，N女答覆「學校沒有名額」。

N女在庭上承認，她曾經五六次責打過艾莎姐弟。她辯解，這是因為她叫他們不要吃糞便，不過他們不聽。

N女說，M男把姐弟倆關進廁所狹小的「頑皮角落」，說實話，我很可憐他們。

主控官問，那麼為何你不阻止M男？

她說，因為婚前我們已說好，他的孩子歸他管，我們互不插手。

不過，N女說，M男揍孩子揍得過分時，我會嘗試製止他，因為「他被激怒時，完全像是變了一個人，對孩子拳打腳踢，根本停不下來，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回事。」

在主控官追問下，N女說，除了大聲喊叫M男停手，自己不會有其他行動，因為他發怒時，不管旁邊是什麼人，要嘛一把推開，要嘛一起打。

N女透露，M男曾經參加過憤怒管理輔導。

在本案中，N女以控方證人身份出現。

控方指出，目前正在研究N女的案情，看看是否有必要對她也提出控訴。

ABC丨編輯

HQ丨編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