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唱婦隨！華男走私電子菸 嫩妻網上賣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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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9-2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夫妻經營網絡電子菸生意，丈夫租車到新山進貨，妻子在網絡售賣，早前被判罰款2萬3000元，但無力償還，入獄50天代替。

衛生科學局今早發文告指出，當局於今年2月至8月，提控17名在新加坡售賣電子菸和相關配件者，年齡介於20到39歲。

他們在法庭被判罪成後，罰款的總額高達11萬4500元，其中5人被判入獄10至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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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科學局起獲總值逾17萬新元的電子菸及配件。（衛生科學局提供） 

《新明日報》報導，其中在Telegram非法售賣電子菸和相關配件的被告陳燕琪（24歲），她的丈夫和職員協助從新山走私電子菸進新加坡。

根據調查，陳燕琪、丈夫和職員會開計程車輛到新山運貨到新加坡，電子菸供應商協助將電子菸藏在車子的門板內，避免被發現。

陳燕琪因提供和售賣電子菸及配件被判罰款2萬3000元，但由於沒能力支付，只能入獄50天代替，同夥也相繼判刑。

衛生科學局提醒公眾售賣、擁有、進口或是批發電子菸和相關配件均牴觸菸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初犯者將面對最多1萬元（約3萬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長6個月，抑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則可面對最多2萬元（約6萬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另外，自2018年2月1日，購買、使用和擁有電子菸及相關配給也觸法，違規者過面對最多2000元（約6000令吉）罰款。

衛生科學局指出，17名被告從外國購買電子菸和配件，並在新加坡社交媒體和網購平台非法售賣，當中包括梁松亞（21歲）和林靖傑（23歲）。

梁松亞提供林靖傑一筆款項購買和進口電子菸，貨品抵達新加坡後，存放在梁松亞住家，他們則在網絡兜售，最終梁松亞被判1萬6000元（約4萬8000令吉）罰款，及入獄3周；林靖傑則被判3000元（約9000令吉）罰款及坐牢3周又5天。

當局此次共起獲總值逾17萬元（約51萬令吉）的電子菸和配件。

被判刑最年輕的被告是21歲的楊景濤，他於2018年在網購平台Carousell售賣電子菸，接獲有條件警告，不能在24個月內犯法。但他則在2019年8月和9月再度因進口電子菸觸法，最終被判12個月的緩刑監視。（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