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帶男童到組屋樓梯口 · 大叔給30塊 要求看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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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4-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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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的莫哈默昨天拄拐杖出庭。（圖：聯合早報） 

（新加坡2日訊）拐杖叔在巴士轉換站對12歲男生「情有獨鍾」，跟隨他上下巴士後，帶他到樓梯口，以10新元（約30令吉）要「收買」他，伸狼爪非禮他的下體。

被告是60歲的莫哈默·塔哈，他面對一項非禮控狀，指他在去年10月22日，非禮一名12歲的男生。根據案情，當天早上10時12分許，被告在勿洛巴士轉換站遇到男生，主動搭訕。

當他得知男生準備探望朋友後，也跟著他上巴士，兩人聊天，隨後一起下車。被告問男生是否有時間陪他聊天，並帶他到組屋底層，問他是否能幫他做一件事。男生同意，跟著被告一起搭電梯。

豈料，電梯門一關上，被告便問男生他穿什麼尺寸的內褲？男生感到驚訝，隨後被告遞出一張10元鈔票，要對方讓他看他的內褲。男生接過錢後，並沒有回應。

兩人走出電梯後，被告要男生坐在樓梯口，然後四處張望，確認四下無人後，要他就範。

男生不解被告的意思，怎料被告突然拉下他的褲子和內褲。男生連忙轉身，問被告在做什麼。食髓知味的被告不但沒停手，再次拉他的褲子，看其臀部。

## 伸手抓男童下體



這時，被告伸出狼爪，用右手抓男生的下體。男生非常害怕，連忙喊「不要！」

男生把10元歸還給被告，但後者卻堅持要他收下。被告隨後要男生陪他到另外一個樓梯口處，但受害人拒絕過後離開。

隔天，男生向老師傾訴事發經過，併到警局報案。被告於28日被逮捕。

控方表示，被告跟隨受害人上下巴士，顯然有預謀幹案。被告昨午拿著拐杖出庭，求情時表示有腳痛問題，每月需要進行治療。法官最後判他坐牢1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