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偽造印花稅證書又租房給非法居留者 前房屋經紀助理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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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2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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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屋經紀助理多次偽造印花稅證書欺騙稅務局，又出租房間給非法居留者，被判坐牢7個月又35周。

被告莊寬榮（48歲）面對67項控狀，包括64項牴觸印花稅法令和三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行。控方以其中22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4年開始擔任一名房屋經紀的助理。每當那名房屋經紀從租客收取用於支付印花稅的款項，就會把錢交給被告，讓他代為處理印花稅的事宜。不過，被告竟違背信任，私吞這些款項，並提供偽造的印花稅證書。

稅務局在2016年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被告接受當局問話時堅稱自己並不知道如何辦理房屋租約的印花稅，因此一直以來都是找一名叫「Sunny」的人代辦。

為了讓自己的證詞更具說服力，被告在2016年12月9日還報警，說「Sunny」怕惹禍上身鬧失蹤，然後將報案記錄複印呈交給稅務局。

即便已被稅務局盯上，被告仍繼續偽造印花稅證書，後來甚至通過自己的兩家公司假意與租客達成租約，提供偽造印花稅文件來中飽私囊。

被告在2018年8月3日第七次接受稅務局問話時才吐露真相。除了承認為躲避懲罰而編造「Sunny」這個人物，被告也解釋如何用塗改液篡改真實印花稅文件上的內容，以偽造假證書。

另外，被告也在2017年至2019年為兩名孟加拉籍和一名越南籍的非法居留者提供住宿。

控方指出，被告並非第一次犯下類似欺騙罪，早在2012年就因失信罪被判入獄，因此促請法官嚴懲，以防再犯。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身負養家重擔，上有老下有小，為了不再次入獄，才會在一開始面對調查時撒謊，但如今非常後悔自己的行為。

稅務局發文告表示，當局嚴正看待任何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以阻止調查的行為，違例者可被判坐牢高達兩年，或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

公眾可通過官網[estamping.iras.gov.sg](http://estamping.iras.gov.sg)確認印花稅證書的真偽，一旦發現有異，應立即通知當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