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樓上鄰居太吵 男子往陽台扔石像判監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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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6-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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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樓上鄰居太吵，男子往樓上陽台丟青蛙石像、水罐等「反擊」，星期二（6月28日）被判坐牢5天。

蘇明強（47歲，譯音）承認兩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行，指他兩度從七樓的住家單位，往八樓的單位丟青蛙石像。他還面對一項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被告居住在武吉知馬一帶的公寓。調查揭露，2021年9月24日晚上9時30分左右，被告稱樓上的鄰居很吵，因感到煩躁而開始甩門怒吼。

接著，他走到陽台，拿起一尊青蛙石像，便往樓上單位的陽台丟。當時，樓上鄰居一家都在，他們稱並沒有特別吵，也沒有人在陽台。他們發現青蛙石像的碎片時，立刻報警。

時隔一個多月，11月10日凌晨12時30分，鄰居再度報警，指又有人往他家陽台丟東西。

案發當天，被告又稱樓上鄰居一整天都很吵，令他感到無比煩躁，同樣一再怒吼，接著又跑到陽台，撿起兩尊青蛙石像往樓上單位的陽台扔。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1年12月15日傍晚5時10分第三次往鄰居家的陽台丟東西。這次，他丟了一個裝了水的塑料罐，還爆粗要對方安靜。

主控官：若掉下樓或砸到人 

主控官指，若青蛙石像掉下樓，可危害其他居民，被告庭上反駁「不可能掉下樓的」。

被告早前認罪後，法官下令讓他接受精神評估，看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

主控官指，報告顯示被告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並指被告當時丟的青蛙石像若沒有落入鄰居的陽台，很可能掉下樓砸到其他人。

被告反駁，指自己丟的方向，是不可能掉下樓的。

法官為此向被告解釋其中的機率，最終判被告坐牢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