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CCB◢ 返國沒回家隔離 女留學生監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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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31
Source: 獅城新聞

去年3月從英國返新後，不顧居家通知沒有馬上回家，下飛機後還留在機場吃飯，接著到診所求醫時故意隱瞞旅遊史，一周後確診冠病的女留學生昨早被判入獄12周。

被告陳玲瑩（譯音，24歲）面對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指她在去年3月23日下午從英國返新後違反居家通知。

《聯合晚報》報導，庭上揭露，陳玲瑩就讀在倫敦中部的一所戲劇學院，案發前得知新國政府呼籲在英的留學生返新，因此買了3月23日下午約2時30分抵新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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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玲瑩。（檔案照） 

她下飛機後，沒有按照居家通知的指示立刻回家，而是在父母陪伴下在機場食閣用餐，在回家途中還到住家附近診所拿藥。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診所故意對醫生隱瞞旅遊史，醫生因此沒有安排她去接受檢測，導致她確診的時間被拖延了整整八天，對其他民眾造成了不少的風險。

控方認為，這是新國目前為止最嚴重的案例之一，被告應該被判處最高刑罰六個月。

代表律師反駁，認為控方的描述太過誇張，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傳染了其他人，甚至2名曾與她近距離接觸的醫生及診所職員都沒染病。

律師指出，被告回到新加坡後，一直有意與其他民眾保持距離，而且政府當時沒有規定一定要戴上口罩，但被告卻從英國開始直到回到家都一直戴上，除了見醫生及吃飯時曾短暫脫下，對其他人造成不大的染病風險。

律師認為，被告回到家以後就聽從指示沒再外出，不像很多其他故意違反居家通知的被告，而那些被告大多數都只被判罰款，被告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她不幸染上冠病。

法官認為，當時是疫情初期，被告罪不至於被判處最高刑罰。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犯案時是疫情初期，當時大家還以為冠病的症狀就只是發燒和不斷咳嗽，而被告卻沒有這兩種症狀。

律師認為，她雖然不應該欺騙醫生，但是她真的沒有懷疑自己染上冠病，甚至到現在都沒有人能夠證明她到底在哪裡染病。

主控官反駁，指被告從當時的「疫情災區」回到新加坡，應該懷疑很有可能染病，她的行為極其不負責任。

法官下判時指出，他考慮了案情以及被告所可能造成的傷害，但同意律師的說法，指當時畢竟是疫情初期，認為被告的罪行不至於被判處最高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