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缺水型城市不妨學習新加坡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5ywAx
Published: 2018-11-16
Source: 獅城新聞

![缺水型城市不妨學習新加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319/13190948.avif?1589870786)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類的生命線，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我國人均淡水資源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如何在資源貧乏、污染嚴重的脆弱生態系統中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並實現可持續發展？

 供職於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的楊尚寶博士之前在新加坡學習時，認識了《新加坡水故事：城市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作者塞西莉亞·托塔哈達、阿斯特·K·彼斯瓦斯。《新加坡水故事：城市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一書介紹了新加坡自1965年規劃、管理、開發和治理水環境的進程。據介紹，在獨立之初，新加坡的用水完全依賴馬來西亞的供給，水的自給自足被視為天方夜譚，但半個世紀之後，新加坡不僅解決了最基本的水安全問題，而且成功躋身已開發國家行列，其水資源管理也躍升到世界最佳水準。

 楊尚寶博士認為，《新加坡水故事：城市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一書有助於全面了解新加坡水資源戰略和實施，對我國具有借鑑意義，為此，他翻譯了該書，並由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本文將摘編該書部分內容，以饗讀者。

 1965年，新加坡自馬來西亞獨立出來，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事實：沒有天然資源，供水幾乎完全依賴馬來西亞。為確保新加坡的水資源能夠滿足日益增長和多樣化的需求——即不斷增長的人口、助力經濟發展以創造就業機會、一個健康舒適的環境，新加坡政府因地制宜地制訂了開發和管理水資源的戰略。

 總的來看，在早期發展階段，新加坡試圖通過加強本地的生產能力和水體清潔來實現水資源的自給自足。集水區域和水庫的建設與擴張，最大限度地促進了對雨水和內陸水的保護。而後期的政策是，通過保護稀有資源及促進社會凝聚力和歸屬感使水資源更加貼近民眾生活。

 早年：工程「強」上馬「強」執行法律

 新加坡內陸蓄水量的形勢不容樂觀，而同時經常性的乾旱和洪澇也給人民帶來困苦，並阻礙了經濟的增長。1969年12月，洪水造成人員死亡並造成430萬美元（1969年的價格水平）的損失。新加坡政府開始在6900公頃的洪水易發區內（約占當時島內主要面積的12.75%）修建排水系統，並在低洼地區實施防洪措施，以解決這個問題。

 但在新加坡獨立後的最初幾年，資金缺乏限制了與水管理相關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當時在防洪問題上，時任新加坡法律和國家發展部長的E.W.Barker提到，資金是排水系統建設和泵站安裝的一個限制因素。儘管財政拮据，但是許多排水和防洪項目都被批准通過，如第一期武吉知馬緩洪項目、城市再生排水項目、雙溪加冷改進項目、甘榜景萬岸和實乞納改進項目、雙溪黃埔混凝土襯砌項目。有限的預算要求公共工程部的工程師們運用創新和靈活多樣的方法來完成工程。例如，用於從梧槽河上游武吉知馬集水區到雙溪烏魯班丹700公頃的雨水分流項目，只用了700萬美元的小預算就完成了。

 從新加坡作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伊始，島上水資源的弱點就迫使政府採取相關的策略來控制水污染，包括從數量和質量上維護、加強、提高和重複使用水資源。新加坡政府認識到土地利用、化學品、毒素、空氣污染和廢水對水資源的影響，為了避免這些行為和物質污染水資源，需要制訂嚴格的法律並嚴格執行。1970年，為了增強對於環境的責任感並給予充分的政治支持，時任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將第一個環境機構——防污染部門（APU）納入他的直接管轄之內。李光耀不僅青睞嚴厲的法律，而且要確保它們能夠被嚴格地執行，那些年來就是利用「命令和控制」這個工具來控制污染的。儘管專家因為其經濟效率低下而不主張採用這樣的措施，但新加坡還是在環境因素和經濟發展之間保持了平衡，避免了許多發展中國家因「不惜一切代價吸引外資」的政策而對環境造成的破壞。與之對應的，很多與環境相關的法律制訂出來。其中，《水污染控制和排水法規》於1975年頒布。它的首要原則是，儘可能地將污水排放至下水道中，並且監測和管制其水質。該法規的第四部分主要是針對內陸水域（河流、溪流、湖泊或池塘）的水污染，並對「向內陸水域排放任何有毒物質，從而可能造成環境危害的行為」進行懲處。1976年的《工業廢水法規》中規定，水污染控制和排放局局長的職責是確保工業廢水只能排放到下水道中。自獨立以來，新加坡花了近50年的時間來實施這些監管措施。

 中期：第一個水資源的總體規劃

 上世紀70年代，新加坡政府不願意繼續依賴進口水，因此計劃興建另外的集水區（指收集水的自然流域或人為的集水設計、結構）。預計集水區竣工後，可以滿足50%的國內總用水量需求。在1971年，在新加坡總理辦公室下成立了一個水資源規劃部門，用以評估擴大供水的範圍和可行性。根據該部門對常規和非常規水資源的研究，1972年起草了第一個水資源的總體規劃，該規劃成為指導新加坡長期水資源發展的藍圖。這個文件列出了一系列行動方針，確保當地供水的多樣化和充分性，以滿足未來預計的需求。該文件還規劃在繼續採用水回用和海水淡化措施的同時，建立城市化集水區。

 規劃認為每個主要集水區應配有單獨的排水系統，就可以達到節約供水的目的。在開始進行排水和污水工程規劃時，應先重點考慮工業生產、農業生產以及采砂中所排廢水的最大化回收利用和污染控制。該規劃還包括設置釋放更多的土地作為一個重要目標，即在既不吸引投資也不利於開發的洪澇易發區減輕災害。同樣，在主要的經濟發達區域建有污水處理廠，並在處理廠周邊預設合適的土地和緩衝區域。

 1972年，隸屬於當時新成立的環境部的渠務署開始組建，該部門的主要任務是確保有效的排水系統建設而保護國有資產、提高社會公眾的健康水平以及防止和減緩洪澇災害。同年，一個綜合性的排水總體規劃制定並實施。在接下來的25年內，渠務署共建造了價值約20億美元的項目。

 除了集水區建設，還有就是廢水利用。在20世紀70年代新加坡提出了污水處理總體規劃（後更名為廢水總體規劃），該規劃把新加坡劃分成6個廢水集水區域，每個區域配有一個符合國際標準的集中性水回收廠（即廢水處理廠）。該污水系統基於「分流制」的原理，把地下排水網絡收集的廢水彙集到處理廠中，而雨水和地表水則通過明渠排到了河流和水庫中。

 1968~1973年和1973~1978年兩度的投資方案為建設該系統提供了所必需的資金支持。之後該系統的費用通過成本回收制度對消費者進行收費。建設這個龐大的污水處理基礎設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該設施極大地擴大了現代衛生服務系統的覆蓋面，幾乎實現了全民覆蓋。在接下來的20年內，新加坡不再使用蹲式公共廁所和露天排便了。

 另外，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下水道修復的老式露天開槽法不但耗時而且也會給公眾帶來不便。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解決這些困難，新加坡公用事業局提出了採用「非開挖」技術，該技術可以節約大量的時間和成本，也可降低對公共設施的破壞程度。與此同時，城市集水區也開始進行施工建設，其中污水泄漏被認為是對水域觀光和娛樂的一個主要威脅，這使得公用事業局又開始尋找更新的技術和更好的下水道修復法。

 後期：使水資源牢牢根植於新加坡都市風格中

 到了1989年，上一階段規劃之下大多數的基礎設施建設都已經完成了，這些基礎設施滿足了日益繁榮的城市需求。水域變得乾淨了，新加坡河流發展計劃也在1985年前後實施。大多數國民住進了住建發展局建設的高層公寓中，充分享有自來水和現代衛生服務。

 通過保護稀有資源及促進社會凝聚力和歸屬感使水資源更加貼近民眾生活，是此後一段時期新加坡政府在水資源管理上的著力點。

 1997年，新加坡調整水價，這一調整不僅涵蓋生產和供應的全部成本，而且也反映出了其他可替代資源的高成本。這就給公眾一個強烈的信號，並開始鼓勵採用節約用水的技術方案。所有非民用樓宇要求安裝自動延遲關閉的水龍頭和恆流調節器等節水設施。自1992年以來，新加坡所有新建的公寓都安裝低容量的沖廁水箱（每次排放3.5~4.5升）；從1997年開始，所有新建建築物都必須安裝這種沖廁水箱。

 城市的快速發展以及對生活質量和娛樂的重視，給人的印象是對水問題的迫切關注已經發生了轉移，更注重美觀性。這使得水資源牢牢根植於新加坡都市風格中，成為新加坡水資源管理的理念之一。例如，在將新加坡河打造成一條「歷史和休閒之河」的同時，新加坡城市重建局開始對濱海灣和加冷內灣進行規劃，以便整合這兩個地區水域及濱海的發展。與此同時，1985年的「新加坡河規劃」針對島內三個都市的水域資源（約265公頃），繪製出了一個全面的規劃。在探尋更為有效地利用水資源作為城市設計特點的進程中，「城鄉一體化」是一個重要的理念。加冷內灣——一個被克勞福德（Crawford）、康平武吉士和體育場環繞的水域，也是遵循「城鄉一體化」的理念來進行城市規劃和設計的。

 最後，回顧新加坡土地利用和水的可持續發展歷程，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全面的陸地水資源管理已使新加坡處於安全、自給自足和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之上。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缺水型城市不妨學習新加坡](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319/13190949.avif?1542367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