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夫婦要出售組屋 經紀冒充簽名還算錯溢價被吊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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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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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離婚夫婦委託房屋中介代售組屋，女屋主希望可利用賣屋所得購買較小組屋，但房屋經紀不只算錯她賣屋後可收回的現金還冒充他們的簽名，最終屋子雖賣出，但女屋主還得倒貼現金填補公積金，沒能如願購買較小型的組屋。

這名經紀因這次的交易而面對房地產代理理事會的八項失責指控，他承認相關指控後，理事會對他發出吊銷執照九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的處分。

根據房地產代理理事會發布的裁決，組屋屋主夫婦離婚後在2021年10月份找事件中的房屋經紀幫忙出售組屋。

面對女屋主對組屋價格的詢問，經紀對她宣稱不如找個虛假買家以便向當局詢問確切估價。女屋主之後也對他說，她和前夫都覺得賣屋後應可以套現一筆現金，她也希望可從賣屋所得的現金去購買另一間較小的組屋。

錯算現金所得 冒充屋主簽名 

2022年2月中，女屋主要求經紀按63萬元的售價計算她和前夫可獲得的現金。經紀沒有算利息而是只扣除當初買房時動用的約39萬7000多元公積金款項，然後通知女屋主指她和前夫可取回近7萬元的現金。

不久後，屋子以62萬8888元出售，經紀為儘快完成交易，竟無視七天的冷靜期，提前要賣方在選購勸書上簽名，還指示女屋主代前夫簽名。隨後的調查發現，經紀由始至終從未和也是賣家之一的女屋主前夫見過面或者和他聯繫過。

當選購權在3月底執行後，經紀幫賣方填妥客戶資料後本應交給賣方簽名，但經紀卻直接冒充他們的簽名在有關表格上簽名，當中填錯了女屋主的職業資料。

屋主「倒貼」填補公積金 經紀作出賠償放棄佣金收入 

2022年6月份，律師通知女屋主表示他們不僅沒現金可收還得支付現金填補3109元的公積金和2244元的律師費。

後來的調查揭發經紀最初幫屋主計算現金所得時忘了計算公積金所累積的利息，屋主最初動用的39萬7000元公積金款項，賣屋連同累計利息，他們應歸還共48萬2738元。

女屋主最終自掏腰包填補了3109元的公積金，也沒能如願另外購買組屋。經紀為自己的過失向屋主夫婦作出賠償。他除了放棄可分得得9433元佣金外 ，也幫忙還掉2244元的律師費。

另外，經紀還面對房地產代理理事會的指控，理事會最終考慮到經紀作出的賠償和儘早承認指控，最終對他發出吊牌九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的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