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賭債套頭禁錮婦女 台婦判監禁10個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6E95E
Published: 2025-12-0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因被欠下2萬5000元賭債，台灣婦竟找來男室友設局，將欠債的獅城婦女誘至倉庫，套頭、綁手腳並禁錮5小時，還恐嚇對方「報警就死定了」，昨早被判監禁10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8日凌晨3時半，地點在惹蘭布羅一帶的貨倉內。

案件主謀是來自台灣的林美（43歲），她昨早承認一項非法禁錮他人的控狀，另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則交由法官在下判時納入考量。

![追賭債套頭禁錮婦女 台婦判監禁10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4955.avif?0)



被告林美被判坐牢10個月。（《海峽時報》）

被告的同謀是中國籍的吳志炳（36歲），兩人是室友關係。受害者是49歲獅城婦胡素珍，她與被告因非法賭博認識，並欠下被告約2萬5000元賭債。

根據案情，2024年2月27日，吳志炳因工作準證到期，告訴被告自己想返回中國。被告於是提議，若他願意幫忙「教訓」受害者，她就會償還欠他的錢。

吳志炳隨後按被告指示，到涉事倉庫以布遮蓋閉路電視鏡頭。

事發當天凌晨2時許，被告致電受害者，稱要約對方見面。受害者到被告住處會合後，應被告要求載送被告去倉庫。

抵達後，被告以「倉庫里有錢」為由，誘受害者入內，並稱錢放在一個行李袋裡，要她一起尋找。

倉庫內漆黑一片，受害者遭吳志炳突襲，以黑色袋子套住頭部。被告和吳志炳隨後再以塑料扎帶綁住她的手腳，並以眼罩蒙住她雙眼。

從凌晨4時至上午9時，被告反覆向受害者追討金錢，期間，她請求被告讓她聯絡一位朋友協助，最後在這名朋友同意支付3萬元（約9萬5526令吉）後，才於早上9時被放走。

放人前，被告還警告受害者不可報警，並威脅她若報警，下場就和死人沒兩樣。

受害者離開後立即報警，警方當天逮捕被告。（人名音譯）

## 借倉庫稱放毛巾

原來是窩藏同謀



被告明知同謀非法滯留新加坡，卻窩藏對方兩個月，而倉庫老闆好心借出場地，也無故遭牽連。

被告周三早上在丈夫陪同下出庭，抵達時戴著帽子和口罩。

根據她所面對的牴觸移民法令控狀，她被指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間，於黃埔通道第101座組屋單位內，明知吳志炳非法滯留新加坡，仍蓄意窩藏他並向他提供庇護。

另一方面，涉事倉庫的業主李先生（44歲）早前受訪時說，自己同樣是受害者，強調毫不知情卻遭牽連。他說，當初吳志炳只是向他借倉庫，稱要暫放毛巾。

![追賭債套頭禁錮婦女 台婦判監禁10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4956.avif?0)



事發地點在惹蘭布羅一帶的貨倉內。 （檔案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