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耀故居具重要歷史價值  政府有意列為國家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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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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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經評估有保存價值後，政府有意將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故居原址列為國家古蹟，至於原址上現有的建築物是否拆除尚未有定奪，仍需進一步研究。

《新明日報》報道，隨著李光耀故居的最後一位住戶李瑋玲去年10月9日病逝，故居去留問題再次引起關注。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在姐姐李瑋玲逝世後，要申請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並已在10月21日向市區重建局提出申請。

文物局於10月24日回應，將啟動研究，評估故居原址是否存在值得保留的國家歷史、文化和建築價值，再由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決定是否頒發保存令。

文物局和土管局昨早發出聯合文告透露，文物局古蹟與遺址保存顧問委員會經評估後，認為歐思禮路38號故居原址具有歷史意義和國家重要性，值得保留為國家古蹟。同時，文化、社區及青年部代部長兼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梁振偉也接納了文物局建議，有意頒布相關保存令。

梁振偉指出，故居原址見證了新加坡走向獨立、建國曆程中的諸多討論和關鍵決策。「將該遺址列為國家古蹟，體現了其歷史意義和國家重要性。這將為子孫後代保存我們獨立歷程中的重要篇章。」

文物局昨天向故居屋主以及住戶發出意向通知，對方若持反對意見，可以在14天內向文物局提出反對，由部長做出最終定奪。若最終決定保存原址，部長將頒發保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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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新加坡歷史的一些重大決定都在地下層飯廳做出。（新明日報圖）

## 政府有意在本屆任期內定奪



根據文告，政府有意在本屆任期內做出定奪，不論最後結論如何，將會保護李光耀及其家人的隱私。

對於原址上的建築物和結構，政府將考慮所有選項，包括2018年部長委員會提出的3個處置方案，其中包括拆除部分或全部建築物與結構。

歐思禮路38號原址包括一棟兩層樓的獨立洋房及附屬外屋。

若頒發保存令，政府有意把故居原址改建為公共空間，其中一個可能方案是將其建成歷史遺產公園。

## 李顯揚若有異議 最遲可於17日提出



故居屋主目前為38 Oxley Road私人有限公司。資料顯示，李顯揚是這家公司唯一的股東，而李顯揚的兒子李桓武是公司唯一的董事。

若屋主持反對意見，可最遲在11月17日向當局提出異議。

另外，若接下來頒發保存令並對故居原址進行收購，土地管理局會委聘專業人士協助評估故居的市場價值，並由政府按市價向屋主支付補償。

## 評估委員會：見證新加坡建國之路



委員會指出，歐思禮路38號不僅是李光耀故居，也見證了重要歷史事件。

負責評估的古蹟與遺址保存顧問委員會在聲明寫道，故居原址具有重大國家意義，值得列為國家古蹟予以保留。

聲明提到，李光耀自1950年起在此定居和工作，直至2015年與世長辭。

原址不僅曾是李光耀的住家，這個看似平凡的建築其實見證了新加坡從1950年代的殖民地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建國之路，許多重大決策都在這裡誕生。

歐思禮路38號是建國先賢進行政治對話、活動和決策的地點，這些都深深影響了新加坡的建國之路，其他遺址或古蹟都無法代表這一段歷程。

委員會認為，保留故居原址能讓新加坡各個時代的子民，深刻反思這些歷史背後的理念和價值觀如何一步步構建成今天的新加坡。

## 曾是人民行動黨創黨總部



文告進一步闡述了故居原址在哪些方面見證新加坡歷史。

**① 結識日後緊密合作的夥伴**

1950年代，許多人曾就不同政治相關事件到故居原址，尋求李光耀的幫助和法律援助，包括英國殖民政府於1951年逮捕沙末依斯邁、1952年新加坡郵政和電報制服工友聯合會罷工，以及1954年抗議國民服役的街頭抗議。

李光耀通過這些事件結識的重要人士和工會成員，後來成為他的合作夥伴，以及邁向新加坡獨立的重要人物。

**② 地下層飯廳為密談場所**

自1953年初，李光耀經常和吳慶瑞博士、杜進才博士、拉惹勒南、貝恩在故居原址的地下層飯廳，秘密討論建立新政黨事宜。

該小組後來繼續納賢，沙末依斯邁、蒂凡那、林清祥和方水雙都加入其中，後來都在新加坡獨立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③ 人民行動黨總部誕生之地**

1954年成立的人民行動黨，第一個總部就是設在歐思禮路3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