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被駁回！中國男子離婚後擅自帶娃來新加坡，被法院認定為「兒童綁架」！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6EBbN
Published: 2025-11-09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宗跨國監護權爭議，近日在新加坡上訴法院落幕。法官用一句話定性整起事件——

**「這是一宗徹頭徹尾的兒童綁架案。」**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 

這對中國夫妻於2016年結婚，2019年生下一名男孩。

2023年，女方在中國提出離婚並獲法院准許，同時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和教育權**。男方不服，多次上訴，最終仍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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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變「帶走」** 

就在上訴被駁回當天，男方帶著孩子前往泰國普吉島，向女方稱是度假。然而，幾個月後——2023年12月11日——他直接把兒子帶到新加坡，並安排孩子進入新加坡一所國際學校。

但關鍵問題是：

**男方本人沒有新加坡長期居留身份**

孩子的學生證 **是依附在奶奶的長期探訪准證上**

並未取得女方、也未取得原監護法院的允許

這意味著：**孩子在新加坡的居留與入學，都不具備合法監護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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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多次追討孩子** 

2024年2月，女方回到中國法院申請措施，成功要求註銷男方旅行證件，防止孩子再被轉移。

但孩子仍未回到她身邊。

於是2024年6月，女方向新加坡家事法院提出申請，要求：

單獨監護權

孩子的照顧與控制權

孩子及護照交還

男方則反對，並試圖重新在中國提起監護權訴訟。

 **新加坡法院：孩子應回母親身邊** 

2025年3月，新加坡家事法庭裁定支持女方。

男方再次上訴，但上訴審判庭直接維持原判：

**孩子在新加坡沒有根基，也沒有穩定合法居住條件。**

**讓孩子返回與母親生活，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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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返回中國** 

9月10日，女方向新加坡法院報告，她已帶孩子返回中國生活。

男方仍堅持兩人「仍在新加坡」，要求繼續上訴。

但在9月29日的線上聽證會上，女方提交了：

回中國的機票

與孩子在中國火車上的照片和視頻

最終，高等法院上訴審判庭**駁回男方的上訴請求**。

至此，整起案件正式畫上句號。

## **這件事的核心，不是父母輸贏，而是孩子的利益**



新加坡法院反覆強調：

**跨國帶走孩子，是嚴重問題。監護權不是「搶來」的。**

無論父母關係如何破裂

✅ **穩定、合法、可持續的照顧安排**

✅ **不破壞孩子的熟悉環境**

✅ **尊重原審法院的判決**

才是決定兒童最佳利益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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