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大學生在體育中心實施9次盜竊，案件詳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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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2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國立大學（NUS）一名學生因在校園體育中心游泳池更衣室多次實施盜竊，被法院判決罰款6,800新元。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至4月間，總金額超過1,700新元。法院的裁決不僅揭示了案件細節，也引發了對校園財物安全與法律責任的廣泛關注。

**案件回顧**

**時間與地點：**

今年1月至4月期間，22歲的中國籍學生 Sun Xingyu（音譯：孫興宇）在**NUS大學體育中心游泳池更衣室內**，**連續9次**實施盜竊行為，竊取了多名受害者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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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YouTube

**盜竊細節：**

3月11日， 孫興宇從一名26歲受害者的包中偷走了**50新元現金**和價值**300新元的Apple AirPods 3**。

同日下午，他再次作案，從另一名20歲男子的包中竊取了**50新元現金**和**價值約847新元**的Apple AirPod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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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Google

3月15日，一名33歲的研究助理成為受害者。孫興宇從其無人看管的背包中**盜取了價值400新元**的物品，包括一塊蘋果電池組。

受害者在事後報案，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於4月3日逮捕了孫興宇。

**法院裁決：**

12月23日，孫興宇承認了三項盜竊指控，並被罰款**6,800新元**。法院在量刑時還考慮了其他六項指控。

**校方與社會反應**

**校方聲明：**

目前，NUS尚未明確表示孫興宇是否仍是該校學生。校方強調將持續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護學生與教職員工的利益。

**事件影響：**

這一事件引發了學生對校園財物安全的廣泛關注。

學生群體呼籲學校加強更衣室等公共場所的監控措施。

**法律解讀**

根據新加坡法律，盜竊罪的最高刑罰為**三年監禁**和**罰款**。儘管孫興宇選擇了賠償部分受害者的損失，但仍需為其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盜竊的法律定義：**

盜竊行為包括未經允許取走他人財物，意圖永久剝奪其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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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示意圖

**判罰依據：**

在本案中，法官考慮了孫興宇的認罪態度、賠償行為以及案件性質，最終決定以罰款代替監禁。

**校園安全提示**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下是學生們在校園內保護個人財物的建議：

**隨身攜帶貴重物品：**

不要將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留在無人看管的公共場所。

**使用安全存儲設施：**

利用更衣室內的儲物櫃，並確保上鎖。

**注意周邊環境：**

在使用公共設施時留意可疑人員或行為。

**及時報警：**

如果發現財物丟失，應立即向校方或警方報告。

**結語**

這起盜竊事件不僅對當事人帶來了法律制裁，也提醒每位NUS學生珍視校園安全與行為規範的重要性。

校園應是一個安全、包容的環境，每位學生都需為其安全與和諧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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