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止外來干預法部分條文 於本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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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2-13
Source: 獅城新聞

## 防止外來干預法部分條文 於本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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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ures）Act）有關防止外國勢力通過本地代理人干預我國內政的條文，將在這個月29日生效。

政治捐款法令也會在同一天被廢除，現有條例會被納入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 內政部發文告說，國會是在2021年10月通過簡稱FICA的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在法令下，直接參與我國政治的人士和組織，將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的人」（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

這包括政黨、政治職務者、議員、政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成員，以及選舉候選人和選舉代理。 文告說，原本在政治捐款法令下被列為政治組織的本地論政團體思考中心（Think Centre）和公民組織東協人權機制新加坡工作組（MARUAH）將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的人」。

他們需要披露同外國實體的關係，以及向當局申報1萬元或以上的捐款、同時不能收取外國人或21歲以下本地人的捐款。

如果政府認為外來干預風險增加，當局有權要求「具政治影響力的人」同外國實體終止關係。 另外，向政黨或「具政治影響力的人」在一個公曆年內，捐出1萬元或以上款項的捐贈者，需要向內政部提交捐款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