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士站對婦女拳打腳踢 男子判監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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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10
Source: 獅城新聞

![巴士站對婦女拳打腳踢 男子判監4天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2/17422779.avif?0)





被告蘇順寶一拳打在受害者臉上，導致她跌倒在地。（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53歲男子在巴士站公然對49歲婦女拳打腳踢，還拉她頭髮，好心人聞尖叫聲趕來阻止男子。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蘇順寶（53歲，譯音）日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罪名，被判坐牢4天。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16日晚上約8時30分。受害者（49歲）在新加坡兀蘭巴士轉換站與被告有一面之緣，兩人都排隊要上913號巴士。

輪到被告上巴士時，他注意到巴士已客滿，找不到座位，決定搭下一趟車，便移到一邊讓其他人上車。受害者原排在被告後面，就往前上了巴士。

受害者在幾站後下車，並坐在位於馬西嶺巷的第12座組屋前的巴士站內，想休息一會兒再回家。

搭乘了另一輛巴士的被告也在約9時02分到了該巴士站下車。被告看到受害者，上前問她剛才是否在巴士轉換站。

受害者反問被告：「你想要什麼?」，不料被告竟一拳打在她臉上，導致她跌倒在地。

當受害者想起身時，被告又拉她的頭髮，導致她再度跌倒。受害者躺在地上時，被告對她的頭跟身體拳打腳踢，受害者當時不斷尖叫，但沒有還手。

住在附近組屋的依莎拉（18歲）聽到受害者驚恐的尖叫聲，到走廊查看，發現被告正在毆打受害者，連忙報警。

她的兄弟與父親也趕到巴士站，阻止被告。另一名在巴士站對面下車的好心人見狀，也上前與依莎拉的父親兄弟和其他路人一同阻止被告。

不久後，警方就抵達現場。受害者送院後被診斷右手肘擦傷，額頭與頭部有淤青。

受害者獲得了5天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