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非禮 侮辱多名女藝人 名製作人林智強分5輪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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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1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新加坡知名製作人兼「新加坡偶像」評審林智強面對的7項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將分5輪審訊，針對不同受害者指控審理。

被告林智強（Ken Lim，59歲）是Hype Records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他共面對7項控狀，包括6項侮辱女性尊嚴和1項非禮罪名。他被指在1998年到2013年之間涉案，對5名女性做出侮辱女性尊嚴的言論和舉動，並且非禮其中一人；5人當中有至少3人是藝人。

《新明日報》前日報道，林智強的代表律師和控方針對如何進行審訊做陳詞，控方申請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但辯方反對。

控方表示，被告都是在工作時犯下罪行，受害人也都是女藝人或是和他接洽的女子，因此應當一併處理，或至少所有的侮辱女性尊嚴罪狀應一併審理，非禮罪個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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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智強 

辯方律師則指7項控狀中，5名受害人都毫不相關，而不同事件也在不同時間段發生，最早的事件發生於1998年，最近的發生在2021年，案件之間相隔久遠。他認為，一併審理會讓法官對林智強產生偏見。

法官在聽了雙方陳詞後，於星期五午時宣布結論，決定分5輪審訊進行審理。

首先，由於非禮罪和其餘6項罪行不同，法官認為不應該一起審理。再來，法官也同意辯方律師的論點，認為其餘6項罪行，發生的時間段不同，橫跨約25年，受害人也不同，所以也不該一併審理。

林智強星期五在妻子徐仲薇的陪同下出庭，在犯人欄中不發一言，神情淡定。根據法庭系統資料，林智強早前向法官申請在保釋期間出國，打算和家人明年到日本旅遊和處理當地的產業，並將到加拿大和韓國看兒子及與生意夥伴見面。

**依個別受害者審理指控如下：**

**受害人1：**被告被指在2021年11月23日傍晚，在海峽唱片公司的辦公室內，非禮25歲女子的胸部。

**受害人2：**被告被指在1999年到2002年之間，在海峽唱片公司的辦公室內，問當年18歲到20歲的女藝人是否仍是處女，還問她如何自慰以及是否能成為她的第一個性伴侶。

**受害人3：**2013年，被告被指在辦公室內，邊解開褲帶，邊對23歲的女藝人說，若可毫無條件地發生性行為，那為何不要以性來換取一些東西呢？

**受害人4：**1998年到1999年之間，被告被指曾在家中給19歲到20歲之間的女藝人播放色情片，以及在辦公室說她性經驗不足，還說可以幫助她。

**受害人5：**2012年7月25日晚上7時到10時30分之間，被告被指在辦公室內與26歲女子談在音樂上發展一事時，問她是否是處女，還問「如果我現在跟你發生性關係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