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燃油大王」將申請破產　支付36億美元給清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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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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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強和他的兩名子女同意支付近36億美元給石油貿易公司興隆集團清盤人，以結束這樁民事案件，他和子女也將申請破產。

在星期一（30日）進行的審訊，興隆集團（Hin Leong Trading）的清盤人和最大債權人滙豐控股（HSBC）同意由法庭作出協議判決（consent judgment），林恩強與兩子女將支付35億8533萬美元和每年5.3%的利息，以及3000元費用。

協議判決是指訴辯雙方達致協議後，由法庭在雙方對判決都同意的情況下，無需審訊而作出裁決。

林恩強和他的兩名子女都將申請破產，因為他們被全球資產禁制令（Mareva injunction）凍結的資產不足以償還35億美元加上利息和費用。

林恩強在他的聲明中說，他之前向所有索賠人提出，將同意在不承認責任的情況下做出判決。

**勝科熱電廠、法國農信銀行接受**

勝科熱電廠（Sembcorp Cogen）和法國農業信貸銀行（Credit Agricole）已經同意林恩強的提議，接受不承認責任的判決，金額為1億4230萬美元，目前判決正在辦理中。

林恩強已要求其他索賠人在這星期對於他的提議作出回復。

林恩強在聲明中表示，雖然他繼續否認所有民事訴訟的指控，但不想再占用法院的時間和資源。因此他向所有索賠人提出，將同意在不承認責任的情況下做出判決。他也說：「我沒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所有索賠人，因此將申請破產。」

代表清盤人的律師是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amp; Napier）高級律師開明德（Cavinder Bull）的團隊，代表林恩強的是文達星律師事務所（Davinder Singh Chambers）律師。

不過林恩強的事件還未了結，他在另一起刑事審判中被判犯有與欺騙和偽造有關的罪行，定於10月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