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保單騙人遭判監 保險經紀入獄前 再騙13人761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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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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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邱京佑設投資騙局，被判坐牢7年。（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之前因設局誘6名客戶買轉售保單騙取41萬元，而被判坐牢的保險經紀，在還沒入獄前再度行騙，這次以投資騙局讓13人上鉤，騙取761萬7968元，再被判監7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邱京佑（39歲，譯音）面對4項包括欺騙、偽造，以及牴觸證券及期貨法等的控狀。他昨早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曾是大東方保險經紀，因涉及誘騙6客戶買虛假的轉售保單而接受警方調查，於2019年初遭公司解僱。他最終於2022年6月被判坐牢32個月。

被告在未入獄前，於保釋期間改行當補習老師和私召車司機。由於他面對經濟壓力再次犯罪，設投資圈套，誘騙家人和朋友出錢投資。

被告謊稱在一個投資平台有交易戶頭，能以折扣價購買投資單位，並獲取高達10%至20%的高回報率。

被告向受害者稱，能代他們投資賺取利潤，並在他們上鉤後，擬協議書給他們，讓計謀顯得更可信。

被告把騙來的錢花在個人與家庭開銷上，也會用部分款項到另一個投資平台投資股票。

起初，被告的投資賺錢，因此他有能力提供受害者投資利潤。受害者見有利潤可賺，於是介紹其他投資者給被告認識。被告後來把投資計劃當成經營，用新投資者所投入的金額，用來補給舊投資者利潤的洞。

被告於2019年10月至2021年12月間，騙了9名受害者共737萬9968元。

被告也於2021年10月至12月間，向4名受害者謊稱能為他們進行日間交易，騙受害者掏出23萬8000元投資。

受害者在發現被告無法兌現承諾後報警。

案情顯示，被告騙了13名受害者共761萬7968元，他將其中的592萬1398元當投資利潤交給受害者，在扣除之前給予的1000元賠償後，這些受害者共損失169萬5569元。

## 自首後僅賠1受害者1000新元



被告於2022年2月3日自首，至今僅賠償一名受害者1000元。

被告在投資失敗後，無法準時支付投資利潤給受害者。他在被受害者質問時，謊稱銀行戶頭被凍結，或當局需調查戶頭是否涉及洗黑錢活動等。為了圓謊，他還偽造律師樓信件，發索償信要求銀行讓他動用存款。

## 案件涉巨款 求判被告坐牢



控方陳詞時表示，案件涉及巨額款項，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指被告預謀幹案且罪責高，還在保釋期間干案，又僅對一名受害者做出1000元賠償。不過，考慮到被告的第一時間認罪，刑罰享有30%折扣，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至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