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人因盜竊商店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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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15
Source: 獅城新聞

![14人因盜竊商店將被起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3420.avif?0)





14人，年齡介於18至73歲之間，因涉嫌參與多宗超市盜竊案，將於2025年1月15日至16日出庭受審。

部分案件詳情如下：

2024年10月8日，一名18歲青年涉嫌在宏茂橋北五道的一間超市盜竊兩項食品，總值約10元。經後續調查並透過閉路電視畫面比對，發現他自2024年7月8日至10月8日期間，涉嫌在同一家超市連鎖的兩間分店至少犯下55宗盜竊案，共盜取約150件商品，總值約240元。該青年將被控兩項「住戶盜竊罪」，罪名依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並結合2010年《刑事訴訟法》第124(4)條。

2024年9月26日，一名63歲男子涉嫌在裕廊 gateway 路的一間零售店盜竊一把價值約35元的雨傘，當場被警方逮捕。進一步調查發現，他還涉及附近購物中心的兩宗盜竊案。同日，他涉嫌在裕廊東21街的一間超市盜竊兩項個人護理產品，總值95元；另在 gateway 路的一間零售店盜竊一項電子產品與一項個人護理產品，總值約47元。該男子將被控三項「住戶盜竊罪」，依據《刑法》第380條。

2024年8月27日，一名60歲男子涉嫌在原青路的一間超市三次盜竊共三罐鮑魚，總值約83元，盜竊行為分三次於同日進行。警方透過閉路電視畫面鎖定其身份。該男子將被控三項「住戶盜竊罪」，依據《刑法》第380條。

2024年7月8日，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榜鵝中央的一間超市盜竊多項食品，總值約38元。警方透過零售商自建的防損技術系統鎖定其身份，並隨即將其逮捕。進一步調查發現，他此前曾於同一家超市另涉一宗盜竊案：2024年7月4日，他涉嫌盜竊一包價值約15元的即棄紙尿片。此外，該男子曾於2024年4月4日因另涉兩宗盜竊案被發出為期12個月的附條件警告。此次，他將被控四項「住戶盜竊罪」，依據《刑法》第380條。

2024年6月28日，一名22歲男子涉嫌在烏節路的一間零售店盜竊多項商品，總值達853元。同年7月3日，他再次進入同一家零售店，被店員立即認出其涉嫌於6月26日在此地盜竊一項價值150元的毛絨吊飾。警方到場將其逮捕。該男子將被控兩項「住戶盜竊罪」，依據《刑法》第380條。

2024年6月28日，一名28歲女子涉嫌在金聲坊的一間超市盜竊多項商品，總值約197元，當場被警方逮捕。進一步調查發現，她同日在同一商場的另兩間零售店也涉嫌盜竊，總值約107元。此外，她還涉及此前兩宗盜竊案。該女子將被控三項「住戶盜竊罪」，依據《刑法》第380條。

2024年4月6日，一名32歲女子涉嫌在烏節彎的一間高級精品店盜竊一對價值1,150元的耳環。警方透過閉路電視畫面確認其身份。進一步調查發現，她此前曾於1月16日在此店盜竊一枚價值890元的戒指。該女子將被控兩項「住戶盜竊罪」，依據《刑法》第380條。

根據《刑法》第380條，「住戶盜竊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罰款。

零售商正越來越多地使用店內閉路電視系統。隨著監控設備普及，商家可隨時調閱畫面並報警舉報竊賊。即使竊賊成功攜贓離店，最終也難逃法網。在本次被起訴的14人中，多數皆是透過零售商提供的閉路電視畫面被成功辨認。

警方將持續與各界持份者及社區合作，共同預防與遏止商店盜竊案件。隨著農曆新年節慶將至，警方呼籲零售商為購物人流上升做好準備，尤其在人潮密集時段應提高警覺。建議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合理規劃店內陳列，確保商品展示視野清晰；

張貼防竊告示或標語，提醒顧客守法；

將促銷商品上鎖或透過閉路電視監控，特別是擺放在較遠區域的商品；

攤位或市集在營業結束後，切勿讓商品無人看管；

高價商品應置於上鎖展示櫃或顯眼位置（如收銀台附近）；

在店鋪出入口安裝具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以拍攝顧客面部特徵；

安排足夠員工或保安巡邏，加強威懾力，並同時提供優質服務；

節慶期間可實施人流管制措施，維持秩序並減少高流量區域的竊盜機會；

特別留意季節性高價值商品，如禮盒、年貨等，確保妥善上鎖與監控；

提醒員工於購物高峰期提高警覺，發現可疑行為應立即通報。

警方強烈呼籲零售商加入「商店盜竊警覺計劃」（STAR）。透過該計劃，警方將與商家合作分析店內盜竊風險與弱點，並共同制定有效且可行的防罪措施。有興趣的商家可聯絡就近的鄰區警察中心了解詳情。

 **公共事務組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月15日 凌晨5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