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爆婦連襲4女　查案女警也遭殃右肺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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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22
Source: 獅城新聞

![火爆婦連襲4女　查案女警也遭殃右肺挫傷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7600.avif?0)





（新加坡訊） 被指「危險且易失控」的火爆婦一連攻擊4名女性，包括在巴士站掌摑74歲老婦，將她推壓在座位上再爬到她身上掐頸，之後調查此案的女警則遭她甩向牆壁後襲頭，導致右肺挫傷。

被告是28歲的努爾茜拉，周五（2月20日）承認四項包括蓄意傷人在內的控狀，另有兩項控狀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最終被判監36周。

其中一起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上午約10時42分。受害老婦李寶玉（74歲）在海軍部地鐵站附近的巴士站整理物品時，突遭被告掌摑、推倒在地，並被騎壓掐頸，約4秒後才鬆手。

受害者隨後逃上巴士離開，老婦事後出現顴骨和頸部疼痛的情況。

法庭文件未說明被告攻擊老婦的動機，上述事件過程則被閉路電視拍攝。

庭上揭露，老婦在經歷此事後頻頻做惡夢，並因心生恐懼而不敢再回到同一個巴士站。

同年9月8日，一名47歲的女警長針對上述案件到被告家進行調查時，被告搶走她的手機並摔向地面，隨後將她甩向牆壁，多次掌摑和抓扯其頭部，導致女警長跌倒受傷並住院五天，經診斷為右側氣胸和右肺挫傷。

被告是在干下兩起傷人案的保釋期間，涉及上述兩起攻擊案。

控方指出，被告對至少4名無辜受害者進行無端且惡劣的攻擊，包括一名年長者和一名正在執​​勤的警務人員。部分攻擊更是在被告獲准保釋期間發生。

控方認為，被告屬危險且易失控之人，促請法庭判處嚴厲刑罰，以遏止她日後再犯。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首先感謝控方體恤被告的經濟狀況，未申請賠償令。

律師指出，被告18歲結婚，育有3名子女，但婚姻不幸，曾遭丈夫掐頸施暴；孩子們自前年起皆由孤兒院照顧。

此外，被告的評估報告顯示，她在情緒管理方面有困難。律師懇請法官考慮被告已及早認罪，且過往沒有類似案底，對她從輕發落，判處不超過8個月監禁。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