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表示,他對兩項控狀的定罪始終問心無愧,並指刑事定罪不會否定一個人主張無罪的權利。
國會昨天(14日)就畢丹星的行為,以及他是否仍適合繼續擔任反對黨領袖,展開辯論。
畢丹星發言時表示,由於他無法上訴到上訴庭,他只好完全且毫無保留地接受裁決,但他對裁決表示失望,並表示不認同。
他也指出,針對辣玉莎稱他要她把謊言「帶進墳墓」的說法,法官裁定她的簡訊起到關鍵定錨作用的紀錄性證據,而法官以其他間接證據為依據,判定這句話是他所說。
但畢丹星強調,他問心無愧,並稱從未對辣玉莎說過這句話。
此外,他以總統尚達曼作為例子指出,尚達曼曾在1994年因另一項刑事罪行被定罪。「他在2023年總統選舉前接受網絡媒體Mothership的訪問時,針對自己的判決表示『他們抓錯人了』。」
畢丹星說,刑事定罪不會否定一個人主張無罪的權利。「法院的定罪並未動搖總統對自身罪行的看法。就我的案件而言,我對我兩項控狀的定罪始終問心無愧。」
但畢丹星強調,就如他在判決後公布的聲明重申,對於未能及時糾正辣玉莎的謊言,他「承擔全部責任」。他補充,這並非他首次為此事承擔責任。
不同意行為有失議員身份 也不同意法院的定罪
畢丹星在發言時也指出,他並不同意自己的行為有失議員的身份,也不同意法院和國會特權委員會(Committee of Privileges)的定罪。
畢丹星駁回了動議的第二項決議,他說:「國會特權委員會的調查結果遠超過對我提出的指控。事實上,國會領袖在動議中提到的教唆辣玉莎撒謊一事,並未被列為對我的指控。」
他也反對自己不適合繼續擔任反對黨領袖,並不認同他繼續這麼做會削弱公眾對政治體制誠信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