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賣身接客過千人　菲傭4年賺1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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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4
Source: 獅城新聞

![偷賣身接客過千人　菲傭4年賺10萬新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9/17794472.avif?0)





（新加坡訊） 菲律賓女傭在新加坡工作期間偷偷賣身，接客過千，4年內賺超過10萬新元。一名嫖客變成了她的「龜公」，從中獲利6300新元，因違反婦女憲章被判坐牢半年，外加罰款。

被告是現年37歲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對6項嫌牴觸婦女憲章（Women’s Charter）控狀，承認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媒體被令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與照片等。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警方於2024年11月7日下午約3時14分接獲通報，指一名女傭涉嫌從事性交易，並有皮條客從中牟利。

調查揭露，偷偷賣身的是一名46歲的菲律賓籍女子，她自2013年起在當地當女傭，並在案發期間持有工作準證。

涉案女傭約於2021年結識一名印度籍男子，並在對方協助下開始從事賣淫活動。

印度龜公會幫女傭在網上宣傳及聯繫潛在顧客，女傭每做一單生意就向龜公支付30新元佣金。

被告同樣在2021年成為女傭的嫖客，並與她有過4到5次性交易。印度龜公回國後，女傭要求被告接手當她的皮條客，被告答應。

根據估計，女傭每月接待至少20至30名嫖客，累計顧客人數達數千人。

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間，女傭向被告支付的佣金總額不少於6300新元。

**改以性服務取代佣金**

雙方後來調整安排，不再以金錢作為佣金，而是由女傭向被告提供性服務作為回報。兩人定期發生關係，大約每周一到兩次。

女傭也曾將兩名同樣從事賣淫的朋友介紹給被告，由他協助招攬顧客。

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女傭通過向多名顧客提供性服務，共賺取至少10萬8000新元（約33萬4800令吉）。

被告星期一（2月2日）在庭上認罪後，被判監禁6個月，外加罰款6300新元。

**龜公上網招客 住所成淫窟**

「龜公」 被告上網招客，還讓嫖客到自己家中交易。

案情也揭，被告一般通過線上平台刊登性服務廣告，並與嫖客接洽，安排會面時間、地點及服務內容。會面地點包括嫖客住所、被告住所或酒店房間。

女傭提供性服務的收費是100至150新元，手淫或口交服務收費80新元至100新元。

服務費用由嫖客直接支付給女傭，而每接待一名嫖客，她都會向被告支付30新元佣金，款項通過電子轉帳或現金方式交付。

**女傭在人力部服務中心被捕**

當局調查揭賣淫，女傭在人力部服務中心被捕。

根據法庭文件，女傭在2024年11月或之前接到通知，說她會被人力部調查，案件最終在同年11月7日人力部的檢查行動中曝光。

警方則在11月7日下午接到來自人力部在明地迷亞路服務中心的報案電話，指有女傭賣淫，且有龜公協助。女傭之後在上述地點被捕。

被告則於同月14日下午3時25分左右被警方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