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喪屍煙彈被拒 少年發惡2打1 打爆友人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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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0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三人相約吸喪屍煙彈卻鬧翻，15歲少年和同夥把另一人打到口鼻流血骨折，又因在家抽電子煙行為脫序，以致母親報警痛呼「我兒子要發瘋了」，驚動警員上門。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判詞，這名15歲的被告承認12項包括蓄意傷人、騷擾公務員、擁有電子煙和偷竊等的控狀。法官最後判處他進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Singapore Boys』Home）的一個改造中心兩年。

由於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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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喪屍煙彈，被告和友人攻擊另外一名少年。

法庭文件顯示，今年3月5日，被告和一名友人T與另一少年V碰面，一起吸食「喪屍煙彈」。不過，當V拒絕將煙彈借給T時，兩人發生肢體衝突。被告和T接著數度對V拳打腳踢，導致V倒地。

不過，他們仍不罷休，繼續攻擊Ｖ，直到他口鼻出血。他們隨即又問Ｖ，身上是否有貴重物品，並搜了他的口袋，還威脅若他不配合，就會用爪刀襲擊他。兩人後來拿了V的喪屍煙彈就逃跑。

V後來被診斷嘴唇挫傷和鼻骨骨折。

## 少年對警員爆粗



今年5月1日，被告的母親撥電報警說：「我的兒子要發瘋了。」當兩名警員上門後，被告的母親向他們出示電子煙，並指兒子使用後就行為不正常。 

其中一名警員要被告坐下時，被告突對他大喊。該警員發現被告的雙腿割傷，堅持讓救護人員檢查他的傷勢。不過，被告拒絕，還對警員爆粗口。

法庭文件並沒有說明被告是否在當天被逮捕。

## 母親管不了

不適合緩刑



法官指被告父母離異，父親坐牢，母親無法管教他十分無助，因此他不適合接受緩刑。

法官表示，被告的母親擁有他的撫養權和照看權，即使其父親在離婚後仍參與被告的生活，他也完全沒有能力在管教被告方面協助其母親。

另外，也沒有合適的家庭成員能夠協助被告及其母親。

法官說：「缺乏有力的家庭支持與監督，不利於（被告）順利和成功地完成緩刑。」

法官因此認為，將被告送去青年改造中心，對他較有幫助。

## 惡少不甘被講壞話

抓頭撞牆打昏少年



被告因聽說一13歲少年講他和友人的壞話，展開惡行對少年拳打腳踢、抓頭撞牆，導致少年昏迷10分鐘，起來時嘔吐。

根據判詞，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被告當時和一群朋友質問該少年後，把他帶到一多層停車場的樓梯口。 

他們對準少年的臉部和上身又打又踢，還抓他的頭撞牆和地。少年因此失去意識整整10分鐘，清醒後兩度嘔吐。

他的耳朵、膝蓋、胸口和腹部都受傷，最後由其女家屬向警方報案。

被告也在2023年和2024年，多次到商店行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