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買馬票起貪念 當鋪職員偷4萬餘新元首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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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3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9日訊）當鋪職員為了「賺快錢」去買馬票，4個月內偷走當鋪櫃檯里總值超過4萬5000新元（約13萬5000令吉）的28件首飾，再拿去變賣，直到顧客想贖回當物時才被揭發，最終被判坐牢10個月。

被告馮翟昌（66歲，音譯）面對2項失信和1項偷竊的控狀，昨日認罪。

案情披露，被告在2001年10月加入易通當，在巴弗羅路（Buffalo Road）分店擔任管工，2016年退休後又被重聘，在同家店擔任評估員，也負責收銀和售賣二手珠寶，月薪為3250新元（約97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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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被告是易通當的職員。（取自面子書） 

不過，被告認為薪水無法應付個人支出和貸款，便起了偷珠寶的邪念。由於店內櫃檯不上鎖，被告在2018年3月16日到7月10日期間，偷走店裡總值3萬9522新元的27件二手首飾。

為掩人耳目，被告每次只偷少數，再把櫃檯里剩下的首飾重新擺設。被告把偷來的首飾放入褲兜，再把上面的標籤撕掉，趁午餐或下班後，去附近店鋪當掉。

一名顧客想贖回當物，卻發現物品已被賣掉，隨後向店家舉報。

當鋪董事調查發現，除了27件首飾外，被告還偷了一個24克拉的金手鐲，導致當鋪賠償失主5977新元，董事質問被告後報警。

調查顯示，被告把這些不義之財用於買馬票，就是為了「賺快錢」。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及時認罪，但涉及金額巨大，並未賠償，因此同意控方要求，判被告坐牢10個月，刑期從去年12月17日還押時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