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惡鄰不理禁令返回組屋 「有什麼找我律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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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1-0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7日訊）「有什麼事去找我的律師談！」

「惡鄰遭驅逐禁返家」風波；被仲裁庭發出驅逐令禁返住家一個月的夫婦，昨早仍在單位內出現，家人跟媒體說：「有什麼事去找我的律師談！」

《聯合晚報》報導，武吉班讓秉定路一個3房式組屋單位，在過去兩年不斷製造噪音，結果樓上的鄰居向鄰里糾紛仲裁庭成功申請驅逐令（Exclusion Order），下令單位內的夫婦從今天（6日）開始，必須搬離住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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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3人早上出門，但未見劉先生的蹤影。

這也是鄰里糾紛仲裁庭第一起發出驅逐令的案件。

這一家被驅逐的住戶姓劉，據了解，單位內住著一家四口。

記者今天凌晨12時到該單位觀察，屋內仍有燈火，今早10時半也看到有3人從該單位走出來，包括母親和兩個孩子，顯然這對夫婦並未如期搬離。

現身的3人身穿便服，其中一名孩子拿著公事包，不過未見單位男屋主的身影。

他們出門時對記者說：「有什麼事去找我的律師談，我們沒話要說。」

提上訴 堅決不搬 

成功申請到驅逐令的樓上鄰居施先生，上周六早上把驅逐令的副本張貼在劉家門口，劉先生家人過後把庭令取下，並對媒體說，他們堅決不會搬離住所，並表示會聘請律師提出上訴。

施先生受訪時稱，鄰居會不會遵守驅逐令搬離是他無法控制的，接下來就看執法單位會如何處置此事。

王立清律師接受訪問時說，這次法庭頒發一個月的驅逐令是罕見案例，如果滋事鄰居沒有遵守庭令，等於藐視法庭，藐視法庭者可被罰款高達10萬元（約30萬令吉），判坐牢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