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童泳池溺水致腦損 或獲賠106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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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9-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7歲男童在武吉巴督公務員俱樂部泳池溺水腦損，從此癱瘓無法自理，母親起訴俱樂部與救生員疏忽，俱樂部同意承擔這起事故的75%責任，或需賠償逾350萬元（約1062萬令吉）。

2017年10月報道，7歲男童沙里斯在2015年10月11日和家人到武吉巴督公務員俱樂部泳池游泳，不慎溺水後出現腦損情況，導致男童無法自理，也無法如常上學，其母親因此憤告俱樂部與救生員疏忽。

《海峽時報》報道，經過三年多的訴訟過程，此案件在今年早前有了結果，該俱樂部在高庭上接受承擔這起事故的75%責任，家人則承擔25%責任。

至於俱樂部必須承擔的賠償額，高庭本周四召開了審前會議，預計在明年進行評估聆訊。據了解，訴方通過律師追討的賠償額或超過500萬元（約1518萬令吉），其中包括沙里斯的醫藥費和終身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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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沙里斯溺水後出現腦損情況，生活無法自理，也不能如常上學。（檔案照）

沙里斯當時是在衝浪池溺水，他一開始在較淺的泳區戲水，後來不知怎麼去到深水區並不斷上下跳動，其他游泳者不知道他是在玩水或掙扎，所以沒有特別在意。

過後他的阿姨發現他一動不動漂浮池中，立刻大聲呼救，同行的叔叔馬上跳下水救人；泳池救生員也隨後下水協助把沙里斯帶上泳池旁進行急救，然後把他送到黃廷方綜合醫院，過後他被轉到竹腳婦幼醫院。

沙里斯一直住院到2016年1月才出院，撿回一命的他卻出現腦損後遺症，從此必須依靠輪椅代步，他的認知能力下降、無法講話、日常生活依靠兩人看顧，一天需要六次通過鼻胃管進食牛奶。

事發時救生員不在崗位上，沙里斯溺水5分鐘才被救起。

沙里斯的母親指責俱樂部沒確保場所安全和救生員駐守泳池，避免男童在不恰當的情況下誤入泳池。據了解，當沙里斯溺水時，值班的救生員西拉斯並不在崗位上，所以沒有第一時間發現意外事件。

然而俱樂部和西拉斯反指責沙里斯的父母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因為衝浪池的規定是未滿12歲的孩童，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伴，而沙里斯卻是獨自進入泳池嬉水，父母只是坐在泳池旁，沒有好好看著他。

兩年前同一個游泳池又發生八歲男童溺斃意外，俱樂部已在泳池安裝凸面鏡（convex mirror）。

根據法庭文件，在發生沙里斯溺水事件後，武吉巴督公務員俱樂部已經在衝浪池旁安裝鏡子，藉此消解救生人員的視覺死角，同時也在泳池範圍增設告示牌。

不過在2017年5月14日，再有一名8歲男童在該游泳池溺水。當時就讀小三的阿迪爾到同一個俱樂部參加生日會，他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闖進深1.5米游泳池，溺水大約四分鐘後在水中停止掙扎，被發現時已經失去生命跡象，送院10天後腦死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