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2.10新政】下月1日起 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將征消費稅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6VXRE
Published: 2019-12-10
Source: 獅城新聞

**根據新加坡2018年財政預算案宣布的政策，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昨天發布公告，提醒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向進口數碼服務徵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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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策，只要每年整體營業額超過100萬元，並在12個月內銷售給本地消費者的數碼服務超過10萬元的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都必須在海外商家註冊機制下註冊，並開始徵收消費稅。目前新加坡有超過100個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已在海外商家註冊機制下註冊。這類數碼服務包括從流動平台下載的數碼內容應用、電子書、數碼影片等，以及供訂閱的媒體內容如新聞、雜誌、影音串流、網絡遊戲等。從海外空運或郵寄到本地的貨品，只要不超過400元，消費者就不必繳付消費稅。公告提醒消費者，因為商家是靠付費與帳單資料來鑑定顧客是否身處新加坡。所以國內消費者不可以使用國外的地址，以免誤導海外數碼服務商家。消費者也不能使用本地商家的消費稅註冊號碼來進行非商業交易，把消費列為商業用途以得到稅務回扣，這是違法行為。

購買海外服務時，國內消費者也可以先到IRAS的網站查看該商家是否有註冊在OVR下，才支付消費稅。如果沒有註冊，但商家仍徵收消費稅，公眾應該向稅務局舉報。

（信息來源：新加坡I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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