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居住滿 2年和「國家級考試」就可申請永居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6VxVy
Published: 2019-10-2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居住滿 2年和「國家級考試」就可申請永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1/16015767.avif?1589859385)





**新加坡政府今年突然放寬了永久居民（PR）的申請限制，學生黨們只要在新加坡讀書超過2年，並參加過至少一次「國家級考試」就能申請！什麼是「國家級考試」？**

**PSLE 小六會考試簡介** 小學1-6年，在小學6年級畢業時都要參加PSLE，重新洗牌，根據PSLE的考試成績，大家會被分去不同的中學課程。新加坡的中學課程主要為：**六年制直通車、四年制快班和五年制慢班**。

在PSLE考試中成績排名前10%的學生，可以進入新加坡的18所頂級中學，就讀六年制直通車課程。他們不需要參加相當於中國中考的劍橋GCE-O水準考試，只需要在六年後參加相當於高考的GCE-A水準考試。（越早機會越多）

另外約80%的小學畢業生會進入四年制快班課程，並參加O水準考試。新加坡O水準考試特…別…漫…長…要持續一個月。而且，考完試還不能立刻拿到成績，要再等一個多月，因為試卷要密封送去英國劍橋改，所以新加坡的考試成績在整個的大英國協國家都是通用的。

剩下10%PSLE成績不太好的學生會進入五年制慢班就讀，他們要先在第四年考N水準（就是O水準的簡易版），直接進入工藝學院（ITE），或在中五的時候再考O水準。這樣看來，讀慢班真的好辛苦，竟要連著兩年被考試！

**GCE-O水準/N水準考試簡介**

新加坡劍橋O水準該課程是根據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與新加坡教育部所提供的考試提綱而設計，是新加坡的基礎教育體系。考試科目包括，英文，華文，數學，高級數學，選修包括，物理，化學，會計（取成績最好的一科）。O水準每年1月份放榜，理工學院4月份放榜，初級學院2月份放榜。**劍橋O水準還算含金量高，**也不枉費大家的辛苦。**大英國協國家**如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地都承認O水準成績，你可以拿著它去這些國家讀大學預科。如果成績優異，甚至都可以直接報讀澳大利亞的本科，跳過高中！

好不容易熬完了中學，又到了（被）抉擇的時刻！根據O水準成績，你可以選擇就讀初級學院（高中），或是理工學院（專科），如果O水準成績不理想，則要讀工藝學院（職業技術）。大部分中學畢業生則會進入理工學院，學習專業課程三年。畢業可直接工作，也可憑**平時積累的成績申請大學**。一般只有不到10%左右的學生能被新加坡國立大學和南洋理工大學這兩所本地頂尖大學錄取。當然，也有不少理工學院畢業生申請到歐美名校。

至於讀工藝學院的同學，畢業後同樣可以直接工作，如果想要繼續讀書，也可以去理工學院進修，然後申請大學。

根據O水準考試成績，只有大約20%的中學畢業生會進入初級學院，讀兩年後參加劍橋A水準考試申請大學，如果A水準成績不理想，可以復讀一年再考。A水準可謂是大學的敲門磚，因為**幾乎全球所有大學都承認新加坡的A水準成績。**

**A水準考試簡介**

新加坡劍橋A水準考試，主要包括數學，化學，副科包括英文，和華文理解與寫作，這五門課程都是必考功課，且讀A水準課程的學生必須考雅思，考試成績達到D就是達標。

A水準每年2-3月份放榜，然後填報志願申請大學，大學在5月份發錄取通知書，新加坡國大和南大是7月底報到，9月正式上課。

自從開放國際學生申請PR後，好多網友問「有AEIS成績可以申請不？」

這裡要特別說明一下，**AEIS是國際學生進入新加坡政府中小學的入學考試，不是「國考」！**不能申請PR！**在新加坡，只有PSLE、新加坡劍橋GCE-O水準、N水準和A水準這四個考試才是根正苗紅的「國考」，其他都不作數！**

**AEIS簡介**

AEIS是新加坡教育部統一組織的招生考試，在報考當年1月1日年滿7——16周歲的國際學生擁有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在每年的7——8月之間，考試時間在9月或10月，公布結果的時間約在12月份。成功通過AEIS考試的國際學生，可以在第二年的1月份入讀新加坡政府小二至小五、中一至中三。注意，不可以自己選擇學校，都由教育部直接分配。

科目考試

AEIS考試科目有數學和英文。相比之下，中國學生的數學基礎很好，只是英文是學習的重中之重。試卷所採用的語言是全英文的，所以強烈建議考生在考前做好必要的準備，參加專門的培訓班。

S-AEIS簡介

如果國際學生沒有順利通過當年的AEIS考試，也可以報名參加第二年2月份的S-AEIS考試。通過考試的學生將在第二年的6月份入學。注意！之前已參加過AEIS的考生，只允許再報考同一級別或更高級別的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