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闖紅燈撞傷騎士仍去新山購物  獅城婦監4個月庭上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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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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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素華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等4項罪名，被判坐牢4個月並吊銷執照5年。（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婦女開車闖紅燈撞飛摩托車騎士後逃逸，其間還到新山購物，事發數天後才向當地警方自首，被判坐牢4個月並吊銷執照5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黃素華（56歲，譯音）面對4項牴觸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事故後未停車並沒在24小時內通報警方、未向司機提供援助、未經合法授權便移動車輛等。

她承認其中3項，餘項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2024年11月19日早上8時24分左右，黃素華開車途經新加坡沈氏道時闖紅燈，結果在十字路口撞飛一名58歲的摩托車騎士，導致對方受重傷。

被告事後沒有停下來為騎士提供援助，還未經合法授權便駛離現場。 

被指肇事後到新山購物 數日後才到警局自首 

被告肇事後開車找同事，叫同事載她回現場，但傷者已被送院治療。

被告之後如往常到女兒的音樂學校開門，其間修車，也被指前往新山購物，一直到數日後才決定到警局自首。

庭上也揭露，騎士被撞後身上多處骨折，獲至少3個月病假。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呈上被告的書面求情，指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表示不曾推卸責任或怪罪他人，也希望法官能考慮到她的家庭情況，從輕發落。 

被告庭上痛哭求開恩 法官：可曾想過受害者處境 

被告在女兒陪同下出庭，她在庭上求情稱，車禍發生後深感愧疚，還透露自己是單親媽媽，兒子尚在求學，家裡還有一名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病的80歲老母需要她照顧。

其間，被告哭成淚人，還說因車禍失去工作，導致經濟承受壓力。

另外，涉事汽車是她向朋友借來，結果因事故被扣押，她也需賠償朋友。

她在庭上也誠心向受害者道歉，並不斷表示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反問被告可曾了解受害者的處境，正是被告的疏忽，給對方造成巨大傷害，並直言目前的判刑已屬寬大處理。

「如果是蓄意傷人，刑罰會比這嚴重得多，但你須明白，是你一手造成這起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