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注意同事正要下車就開走 巴士司機致七旬同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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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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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的Ang Oon Leng前天（19日）在庭上認罪，他被控因疏忽造成他人死亡。（圖：亞洲新聞台/Alyssa Tan）

一名小型巴士司機載送同事下班時，因為沒有留意同事還未下車，在車門敞開的情況下就開走，導致七旬同事在下車時跌倒並撞傷頭部，最終不治身亡。

61歲的Ang Oon Leng前天（19日）在庭上認罪，他被控因疏忽造成他人死亡。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受僱於IS Service System公司，負責載送公司的清潔工人上下班。

72歲的女死者在3月5日，也就是事發當天值早班，下班後搭乘了被告駕駛的小型巴士到山樂坊（Hillion Mall）。

被告把乘客載送到山樂坊的德士站讓他們下車，當他看到四名乘客中的兩人經過巴士前方時，他大略看了一下後視鏡。當看到後排乘客座位已經沒有人，被告沒有再檢查車後門有沒有人，在車門開著的情況下就把巴士開走。

這時候死者其實正要下車，巴士開動讓死者跌倒、頭部受傷，包括顱骨骨折。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畫面，可以看到死者是最後下車的乘客，她正準備踏出車外時，巴士開始駛離。她跌倒後，一名比她先下車的同事立刻沖向倒臥在地的死者。

檢察官：案件本可避免 死者或仍在世 

檢察官要求判處被告坐牢8周到12周，並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檢察官承認所求刑罰嚴厲，但表示這對死者及其家屬所遭受的嚴重傷害而言，是公正、適當且相稱的懲罰。

檢察官表示，這起案件悲慘且本可以避免，如果當時被告採取應有的謹慎態度，死者今天很可能仍然在世。

檢察官也強調被告已經在崗位上工作數個月。

「到那個時候，他應該知道自己接送的乘客中有年長者，而這些乘客上下車需要更多時間。」

控方表示，在後車門仍然打開的情況下開走巴士，顯示出「嚴重缺乏謹慎」，並違反了交通法規。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在求情時表示，他目前獨居，並以清潔工作維生。

被告說自己無力向死者家屬作出任何賠償，並請求從輕發落。

「被定罪很可能會導致我失去工作，而以我這個年齡，要再找到另一份工作十分困難。即使找到，薪水也不會高，我確實沒有能力作出任何形式的賠償。」

檢察官表示，雖然死者的兒子已代表其已故母親提出1萬4000元的賠償要求，但控方並未要求被告賠償。

案件將在下個月7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