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賭場管制法令第二批修訂今生效 賭場業者須共享客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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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2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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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場。（圖：iStock）

賭場管制（修正）法令第二批修訂星期一生效，賭場業者須共享客戶資料，以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

內政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星期一（21日）發聯合文告說，修訂法令有助提升賭場監管制度的運作效能、加強對賭場和持牌業者的監管，以及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障。

賭管局有權將任何工具或物品列為賭場籌碼 

修法後，賭博管制局（Gambling Regulatory Authority）可把任何工具或物品列為賭場籌碼。當局也將制定新的《2026年賭場管制（指定賭場籌碼）條例》，把電子積分（electronic credits）列為賭場籌碼。

賭博管制局未來也可根據情況，把其他新型投注工具列為賭場籌碼。

與此同時，賭管局也獲賦權監管賭場內的投注和彩票活動，而不僅限於遊戲，以應對賭博環境未來可能出現的變化。

當局也可在有需要時批准賭博軟體，包括在移動設備上使用的軟體。不過，獲批准的軟體只能在賭場範圍內部署和使用。

賭場須共享高風險賭客資料 

為加強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賭場業者也將須相互共享顧客資料。

當局說，這將讓賭場在發現顧客涉及較高的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風險時，更迅速採取行動。

新增賭場作弊相關罪行 

修正法令也進一步收緊對賭場作弊行為的管制。

其中，在遊戲結果揭曉後才撤回賭注，如今將構成犯罪。過去，賭客在知道遊戲結果後才下注屬於違法行為，但法律並沒有針對在結果揭曉後撤回賭注的行為作出相同規定，警方處理這類作弊案件時須援引其他法律。

使用設備記錄非紙牌遊戲的行為也將列為犯罪。過去，相關罪行主要涵蓋記錄賭博過程中所發的紙牌，但警方發現有人通過記錄賭博機器等非紙牌遊戲的遊戲模式，企圖欺騙賭場，因此擴大有關罪行的涵蓋範圍。

此外，被禁止進入賭場的人士，如果知道或按合理情況理應知道，自己受到禁令限制，卻仍進入或逗留在賭場，或參與賭博，也須承擔法律責任。

這意味著，當局無需再證明有關人士進入賭場時，實際知道自己已被禁止入場。

擴大賭場業者持牌適格標準 

賭管局今後在評估賭場業者是否適合繼續持有賭場執照時，也可考慮業者的商業行為是否有違道德或損害新加坡賭場博彩業的聲譽，以及內部控制或企業治理是否出現系統性缺陷或失誤。

如果這些問題影響業者繼續持牌的適格性，賭管局可採取紀律處分。

違反家屬申請的入門次數限制令將構成刑事罪 

在加強保護弱勢群體方面，違反家屬申請的入門次數限制令（Family Visit Limit），如今也將構成刑事罪。

過去，違反法定禁門令（Exclusion Order by Law）、第三方禁門令（Third Party Exclusion Order）、第三方入門次數限制令（Third Party Visit Limit）或家屬禁門令（Family Exclusion Order）已經屬於違法行為。

全國預防嗜賭理事會及相關委員會也可立即把禁門令轉換為入門次數限制令，或把入門次數限制令轉換為禁門令。

目前，當局必須先撤銷原有禁令，再實施新的限制，整個過程一般需要一到兩個月。修法後，當局可直接轉換有關限制，避免期間出現空窗。

如果有必要加強對有關人士的保護，理事會也可直接把入門次數限制令改為更嚴格的禁門令。

內政部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表示，這些修正將使我國的賭場監管框架能夠繼續應對新出現的風險，同時維護賭場營運的誠信，並加強防範賭博所帶來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