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稱受客委託 『快遞』逾20萬現金入境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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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27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稱受客委託 『快遞』逾20萬現金入境獅城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1/17919000.avif?0)





被告耶扎尼昂溫攜帶超過2萬新元現金入境。（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快遞員受顧客委託，從緬甸攜帶總價值約20萬5476新元的現金入境新加坡，準備比較匯率兌換貨幣併購買黃金，結果因未向當局申報，被判罰款5000元。

《新明日報》報道，緬甸籍被告耶扎尼昂溫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快遞員，主要為住在緬甸和新加坡的顧客提供跑腿服務，運送物品往返兩國並從中賺取佣金。

被告在2019年至2020年間結識了一名32歲的緬甸籍顧客。這名顧客在緬甸經營黃金首飾等生意，會不定時委託被告在緬甸與新加坡之間運送黃金和現金等財物。

今年6月10日，被告與這名顧客見面。顧客稱自己在緬甸賣掉了一塊土地，賺取了6億5000萬緬元，隨即將裝有15萬美元和1萬新元現金的塑料袋交給被告。

顧客要求被告將這筆錢帶到新加坡，前往當地的外匯兌換商比較美元兌新元的匯率，若匯率理想就幫忙兌換成新元。

同時，顧客也要求被告到小印度比較黃金價格，若價格合適，便用那1萬新元購買黃金。

被告同意接下這份差事後，於今年6月11日飛抵樟宜機場。除了顧客交託的15萬美元和1萬新元現金外，被告自己也隨身攜帶了2000新元及50萬2000緬元的現金。

被告在通過海關時被關稅局人員抽查行李。他因害怕惹上麻煩，向執法人員謊稱沒有物品需要申報。豈料在行李接受X光掃描時被當場揭發，發現他隨身攜帶了遠超2萬新元限額的現金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