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及賄賂 三人被控欺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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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2
Source: 獅城新聞

![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及賄賂 三人被控欺騙罪](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3/17837034.avif?0)





國家法院檔案照。（圖：CNA/Jeremy Long）

涉嫌在涉及政府合約項目中隱瞞利益衝突，並收受超過12萬元的賄賂，本地一家資訊科技公司的解決方案架構師，與另一家公司的兩名董事前天（10日）被控欺騙罪。 三人面控後都不認罪。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45歲的資訊科技公司ATOS Information Technology（Singapore）私人有限公司的解決方案架構師林志豪，因涉嫌多次收受Te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昌豪總額高達12萬5000元的賄賂，作為推動Ten Innovation和ATOS就一項政府合約開展業務合作的報酬，而被控貪污。

林志豪與另一家公司SwiftX Solutions Pte Ltd的兩名董事51歲的鄒聯華和44歲的符永煥，前天（10日）涉嫌在與政府合約相關的項目中向公司隱瞞利益衝突，被控一項欺騙罪。

截至目前，林志豪共面對三項控狀。

貪污調查局也發文告指，林志豪涉嫌在2015年與鄒聯華和符永煥串謀欺騙ATOS，蓄意隱瞞他在SwiftX獲得ATOS與政府所簽合約的分包合約方面，存在利益衝突。林志豪被指向ATOS推薦讓SwiftX成為分包商，獲ATOS採納並促使公司支付了53萬5000元的項目費用給SwiftX。

三人面控後都不認罪，林志豪的案件展期至5月4日過堂，他獲准以10萬元保釋。另外兩人的案件展延至5月15日過堂，分別獲准以5萬元保釋。

欺騙罪名若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和罰款。根據防止貪污法令第6節條文，貪污罪若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