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窿跑腿攜非法所得入境 近40萬元被國家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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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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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阿窿跑腿試圖攜帶近40萬元非法收益入境我國時被逮捕，上個月被判坐牢。警方表示，法院已下令將起獲的現金充公歸國家所有。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57歲馬來西亞籍男子Diong Gin Ing，原本打算將非法所得帶到新加坡聖淘沙名勝世界豪賭。他最終在犯下洗錢和未詳細準確申報款項罪名下，被判坐牢十個月加三天。

警方昨天（28日）發文告說，法院在這個月16日，批准控方提出的申請，充公起獲的全部現金。

跨境行動揭發案件 

文告指出，這起案件是在去年5月23日，針對跨境現金申報制度（Cross-Border Cash Reporting Regime）的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中被發現。

商業事務局屬下的詐騙調查組，以及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大士關卡檢查時，發現Diong Gin Ing將39萬8775新元和1621令吉藏在汽車後備箱。

當時，男子沒有如實申報所攜帶現金，也無法交代資金來源。這些現金因此被懷疑是非法所得，男子隨後被扣押以作進一步調查。

進一步調查顯示，這筆錢是男子在馬來西亞從事非法賭博及無牌放貸活動，當跑腿獲得的佣金。

商業事務局局長包佩玉表示，新加坡對試圖通過我國轉移非法資金的行為，持嚴厲態度。

「這起案件充分體現我國對跨境現金申報制度，在偵測、攔截及調查非法資金流動方面的成效。充公全部現金，顯示我們致力於扣押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新加坡絕不容忍任何跨國犯罪活動或洗錢行為。」

攜帶超過2萬元出入境須申報 

文告提醒，旅客出入境新加坡，如果攜帶超過2萬新元等值實體貨幣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Physical Currency and Bearer Negotiable Instruments，簡稱CBNI），必須進行申報。

未申報或作出不準確申報者，可被判罰款多達5萬元，或坐牢長達三年，或兩者兼施。此外，相關現金亦可能被法院下令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