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汽車是許多人的主要私人交通方式,但新加坡已調整政策,允許電力輔助自行車(PAB)成為交通生態系統的一部分。
然而,部分 PAB 騎行者的行為給其他駕駛員帶來了巨大的危險。
8 月 7 日,一名電動車騎行者被發現在義順的主幹道上高速行駛,且據稱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一名心懷憂慮的路人李女士通過電子郵件向 MS News 提供了線索,對該騎行者危險駕駛所帶來的風險表示擔憂。
在主幹道上以近 60km/h 的速度行駛
李女士告訴 MS News,她當天晚上 7 點左右在義順 2 路(Yishun Avenue 2)發現一名年輕人騎著電動車。
當時她坐在車內,拍下了現場畫面。
在她分享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該騎行者行駛在第一車道的左側。

李女士聲稱,該騎行者的行駛速度接近 60km/h。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規定,當 PAB 的速度達到 25km/h 時,其電機功率輸出必須逐步降低並最終切斷;如果騎行者停止踩踏,則應更早切斷。
騎行者未佩戴頭盔
李女士稱,該騎行者雖然順著車流行駛,但在高速疾馳時並未佩戴安全頭盔。
「太危險了!」這位擔憂的女士感嘆道。

LTA 明確規定,PAB 騎行者在道路上騎行時必須佩戴頭盔。
李女士表示,在目睹這一幕後,她覺得有必要「警告該騎行者」,讓他意識到違反規則可能面臨的危險。
註冊電動車在主幹道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在新加坡,電動車(即 PAB)被允許在主幹道、指定騎行道、共享路徑和公園連接網絡(PCN)中行駛。
然而,它們被禁止進入高速公路、道路隧道和僅限行人的步道。
此類車輛必須經過型號批准、密封並向 LTA 註冊。
騎行不合規 PAB 將面臨嚴厲處罰,初犯最高可被處以 20,000 新元罰款,或最高 24 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外,騎行 PAB(包括作為乘客)的人員必須年滿 16 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