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瘋狂了！義順街頭驚現「飛車」電動車，時速近60公里且不戴頭盔，簡直在拿命開玩笑！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6bpVE
Published: 2026-08-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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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汽車是許多人的主要私人交通方式，但新加坡已調整政策，允許電力輔助自行車（PAB）成為交通生態系統的一部分。

然而，部分 PAB 騎行者的行為給其他駕駛員帶來了巨大的危險。

8 月 7 日，一名電動車騎行者被發現在義順的主幹道上高速行駛，且據稱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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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心懷憂慮的路人李女士通過電子郵件向 MS News 提供了線索，對該騎行者危險駕駛所帶來的風險表示擔憂。

在主幹道上以近 60km/h 的速度行駛 

李女士告訴 MS News，她當天晚上 7 點左右在義順 2 路（Yishun Avenue 2）發現一名年輕人騎著電動車。

當時她坐在車內，拍下了現場畫面。

在她分享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該騎行者行駛在第一車道的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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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聲稱，該騎行者的行駛速度接近 60km/h。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規定，當 PAB 的速度達到 25km/h 時，其電機功率輸出必須逐步降低並最終切斷；如果騎行者停止踩踏，則應更早切斷。

騎行者未佩戴頭盔 

李女士稱，該騎行者雖然順著車流行駛，但在高速疾馳時並未佩戴安全頭盔。

「太危險了！」這位擔憂的女士感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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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A 明確規定，PAB 騎行者在道路上騎行時必須佩戴頭盔。

李女士表示，在目睹這一幕後，她覺得有必要「警告該騎行者」，讓他意識到違反規則可能面臨的危險。

註冊電動車在主幹道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在新加坡，電動車（即 PAB）被允許在主幹道、指定騎行道、共享路徑和公園連接網絡（PCN）中行駛。

然而，它們被禁止進入高速公路、道路隧道和僅限行人的步道。

此類車輛必須經過型號批准、密封並向 LTA 註冊。

騎行不合規 PAB 將面臨嚴厲處罰，初犯最高可被處以 20,000 新元罰款，或最高 24 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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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騎行 PAB（包括作為乘客）的人員必須年滿 16 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