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起獅城最惡劣的虐傭案之一的被告凱文(左)對妻子和岳母虐待緬甸籍女傭磅艾赫多恩(右)知情外,自己也曾對女傭使用暴力。(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妻子連同岳母用盡各種手段把女傭虐待至死,獅城前任警曹長卻視若無睹甚至參與其中。控方上訴後,高庭將這名前警曹長的監刑從原本的10年加重到11年半。
《聯合早報》報道,法官施奇恩於昨日發表上訴裁決時指出,他同意控方的立場,即審案法官在量刑時沒有充分考慮被告凱文(47歲)犯下的蓄意傷人罪,對女傭造成嚴重的肢體與精神傷害。
至於凱文針對罪成提出的上訴,施奇恩認為審案法官在考慮證據後所作的裁決正確,為此維持罪成原判。
這起獅城最惡劣的虐傭案之一發生在2015年至隔年7月,24歲緬甸籍女傭磅艾赫多恩,遭凱文當時的妻子蓋婭蒂麗和岳母普蕾瑪,使用各種暴力和折磨手段活活虐死。
2016年7月26日,她被發現橫屍在碧山11街第145座組屋某單位。蓋婭蒂麗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30年,普蕾瑪則判坐牢17年。
凱文案發後與妻子離婚。他面對蓄意傷人、蓄意重傷人、銷毀證據,以及向公務員提供假信息等五項控狀,並且選擇不認罪。
控方指凱文於2016年6月23日至24日,用玩具棒攻擊女傭,並抓住頭髮拉起她的身子。他也被指至少35天沒有確保妻子提供女傭足夠的食物,造成後者營養不良和有生命危險。
女傭遭虐死東窗事發後,凱文被指拆除拍下妻子和岳母罪行的監控器,並向警方調查官謊稱監控器在事發六個月前已拆除。國家法院審理其中四項控狀後,判凱文罪成和坐牢10年。
控方於前日針對凱文其中一項控狀,即蓄意傷人罪的刑罰提出上訴。
控方指出,凱文案發時知道妻子與岳母攻擊女傭,身為女傭的僱主,凱文不僅沒有幫她,過程中也參與虐傭,但國家法院法官錯誤認為選擇抗辯的凱文,罪責程度比家人低。
施奇恩考慮後,把這項罪行原本的一年監刑,增加至兩年半,凱文的總刑期也為此增至11年半。凱文要求展期至8月7日入獄服刑,獲得法官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