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過大提出10項建議處分!加強性相關不當行為管理!!
國大女生馬芸於4月18日在社交媒體公開她去年11月在宿舍廁所遭偷拍的經歷,並申訴校方對涉案國大男生的處分過輕,引起各方關注。
涉案男生林俊凱當時被令停學一學期、寫道歉信及禁止進出宿舍;
警方則對他發出有條件嚴厲警告。國大事後成立委員會,檢討性相關不當行為紀律框架。

(圖片來源網絡)
對此,國大已接受委員會提出的10項建議。
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國大校園每年發生的性相關不當行為案件「數量相當多」,但校方目前對犯下嚴重罪行者的懲罰不足以起警戒作用。
委員會主席郭運光強調:「委員會相信報告書中的建議將為國大懲處性相關不當行為案件設定新的標準。」
新加坡國立大學檢討性相關不當行為紀律處分框架的委員會提出完整建議書,闡明如何對嚴重犯案的學生,加重懲罰。
這些措施包括停學至少一年,停學處分會在畢業成績冊中「留底」,畢業三年後才可消除;如果有加重罪行的因素,例如屢次犯案或觸碰受害者私處等,犯案者可立即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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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也會通過一系列步驟確保犯案者不會接觸受害者,包括安排雙方分開上課和參與活動。
國大已接受委員會提出的10項建議。國大校董會董事郭運光昨早以委員會主席身份發電郵給學生、職員與校友透露檢討結果。委員會完整的檢討報告已上載國大網站。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10條建議!!
第一,加重犯案者懲罰:
1.犯嚴重不當性行為者至被令停學至少一年
2.停學處分會在畢業成績冊「留底」,畢業後三年才能消除
3.重犯或有犯下觸碰受害人私處等加重罪行,立即開除
4.若被評估不適合重返校園,停學處分會被延長
5.確保犯案者和受害者分開上課,互不接觸
第二,及時通知受害者紀律處分進展
第三,為每名受害者安排專屬關懷人員
第四,設定時間表預示每個紀律處分進展
第五,受害者關懷組應有專門人員提供心理健康諮詢
第六,確保犯案者接受懲處和改造,適合重返校園才准許複課
第七,來臨新學年起推出「尊重與同意文化」課程
第八,加強宿舍保安措施
第九,不能翻案
第十,每兩年檢討紀律處分和受害者援助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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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相信報告書中的建議將為國大懲處性相關不當行為案件設定新的標準。
這套更嚴謹的標準將傳達國大絕對不容忍不當性行為案件的信息,同時也可發揮強烈的阻遏作用。
教育部長王乙康昨晚發布面簿貼文,感謝委員會仔細聆聽和斟酌學生及各利益相關者所提出的意見後,總結出一套完整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