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男專騙「網紅夢」妹妹  34少女傳裸照 最小1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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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4-08
Source: 獅城新聞

謊稱能幫助圓「網紅夢」，不僅有酬勞還有免費衣服穿，男子假扮「女經紀」騙34名少女傳上百張性感及裸露照片給他，年紀最小的受害者只有11歲。

《新明日報》報導，陳俊傑（譯音，25歲）遭逮捕後被控37項性剝削未成年少女及欺騙罪名。他今早承認其中11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7年10月開始，通過社交平台Instagram找尋「目標」，專挑漂亮的少女下手，最小只有11歲。

他成立了名叫「Audrey」的帳號後，向這些漂亮的少女發電郵，騙說自己是一名著名模特兒公司的「女經紀」，能夠幫助她們成為網紅。

被告還在電郵中說，當網紅每天能賺高達50元（約150令吉），只要穿他寄來的衣服拍幾張照片發過來就能應徵，而且衣服都送給她們。

每當有女生上鉤，他就向對方施壓，說公司在進行「海選」，40多名應徵者中只有10個人能夠成為網紅。他告訴女生，說若要展現她們的「自信」或「潛質」，就應發送性感照及裸照給他。

若女生不肯傳裸照，他要不死纏爛打，要不就編造各種謊言騙女生就範。有一次，他甚至以真實身份謊稱自己是「女經紀」的老公，說女生不發裸照，「懷孕」的「女經紀」就會失業，原本不想發裸照的女生最終心軟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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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俊傑。（海峽時報） 

在被告的威逼利誘下，一共34名少女為了圓「網紅夢」，傳給被告上百張的性感照及裸照。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他已真心悔過，如今只想儘快把這段「黑暗史」放下，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指出，受害者的數目令人震驚，而且被告明顯是在一番精心策劃後犯案，刑罰必須足夠高，以儆效尤，判他坐牢3年半。

據了解，被告犯案半年多因沒人報警逃法網，直到他企圖逼最後一名受害者上床，對方報警後他才終於落網。

被告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之間犯案，雖然許多受害者都知道自己被騙，但都沒有報警，甚至不知道「女經紀」是一名男生。

但是，他在2018年5月對最後一名年僅13歲的受害女生下手時，以「女經紀」的身份要求女生與「男助手」見面。這名「助手」同樣是被告假扮，「女經紀」要女生讓「員工」按摩胸部，然後和他上床。

女生不肯，被告因此威脅要將她的裸照上傳至網絡。她最後在母親陪同下報了案，警方不久後就追查出他的身份，並將他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