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尺寸重量須符合新規定 獅城允活躍通勤工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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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3-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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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通部有條件允許載貨腳車和三輪車，以及單人三輪車和臥式腳車在當地人行道、腳車道或公路上行駛。（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交通部接受活躍通勤諮詢小組的建議，有條件地允許載貨腳車和三輪車，以及單人三輪車和臥式腳車在當地人行道、腳車道或公路上行駛。

《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交通部高級政務次長馬炎慶，昨日在該國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部門開支預算時說，交通部研究後接受了所有相關建議，並將與各個利益相關者合作，落實這些新規定。

他說：「今年，我們將檢討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如電動輪椅的使用條規和限制。此前，我們以包容性為出發點，沒有實施嚴厲的條例，體恤一些年長人士雙腳無力，需要使用電動輪椅等工具通勤。」

「但我們近期收到公眾反饋，看到一些似乎身強體壯，還沒到花甲之年的人士騎著電動輪椅在社區內，甚至馬路上行駛。改裝的這些工具充電時也可能帶來火患的危險。」

「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我們決定檢討條例。我們會在確保公眾的道路安全和弱勢群體的需要之間取得平衡。在此，我也呼籲大家，若能走就多走路，保持健康強壯，避免過度依賴電動輪椅。」

新加坡交通部文告指出，這類通勤工具的寬度不得超過70公分，空載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才能在當地人行步道和腳車道行駛。

至於載貨腳車和三輪車，以及單人三輪車和臥式腳車的尺寸較大，由於它們在道路上的機動性較差，行駛速度較慢，較難超車，經過和內政部及交警隊協商，當局制定寬度和長度等標準，規定它們的寬度不得超過1.3公尺、長度不得超過2.6公尺，才能上路行駛。

「在制定寬度和長度限制時，我們將在國家使用的最寬和最長的通勤工具納入考量，1.3公尺的寬度限制參考了三輪車的寬度，而2.6公尺的長度限制則參考了雙座串聯式腳車的長度。總的來說，我們的做法是確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同時促進通勤工具的使用。」

新標準將涵蓋所有通勤工具 

為了保持一致性，這些新標準將涵蓋所有其他獲准在道路上使用的通勤工具，包括傳統腳車。

臥式腳車還必須在合理高度的杆子上安裝一面色彩鮮明的旗幟，才能在公路上使用。此外，在夜間騎行臥式腳車時必須亮燈，至少可以和傳統腳車一樣被看到。

當局也繼續禁止電動的載貨腳車和三輪車，以及電動單人三輪車和臥式腳車在步道和公路上行駛。新加坡政府將在公認的國際標準出台後再次檢討這一禁令。

當局允許人們使用這些工具載人，但他們必須遵守現有傳統腳車和電動腳車的載人條例，包括：腳車必須裝置載客的座位，而座位必須安裝在腳車和三輪車的載貨車廂內，腳車空載重量不重於20公斤，寬度不長於70公分。

當局也維持不允許任何類型的通勤工具在道路上拖腳車拖車的禁令。

當局將繼續通過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提高對新規定的認識。

「我們鼓勵所有活躍通勤工具使用者、行人和駕車者繼續扮演好他們的角色，安全和友好地分享道路和公路。我們將繼續關注積極行動領域的發展，並確保我們的地方法規保持相關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