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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兄弟為一個涉嫌跨境洗錢的計劃充當公司董事並開設銀行戶頭,結果串謀罪成,被法庭判處坐牢和罰款。
54歲的被告Heng Boon Liang和46歲的弟弟Heng Joo Keng分別被判坐牢18天和10天,以及罰款1萬8600元和4500元。
案情顯示,兄弟倆在2014到2017年間,受俄羅斯籍老友Maxim委託,出任Maxim開設的五家公司的董事,並為這五家公司和另外兩家由另一名俄羅斯人開設的公司申請開設銀行戶頭。
兄弟倆在開設戶頭時,向銀行虛報自己是這些公司的最終實益擁有人。
2017年5月,商業事務局獲知這兩名俄羅斯人疑似經營洗錢網絡而展開調查,發現這七家公司的流動資金數額龐大,同公司的營業額、實收資本、資產和年齡不符。調查也發現,這些公司的交易方來自不同行業,而且公司不斷重複向同樣的供應商採購相同的貨品。當局針對洗錢的調查還在進行中。
涉案的兩兄弟因為在出任公司董事期間,沒有參與公司的營運,沒有審核公司事務,也沒有監督公司的財務,因此牴觸了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