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在2020年11月8日,受害者案發時22歲,目前23歲,他是異性戀者。
11月8日上午,被告和受害者見面喝酒,他過後叫受害者去他兩個朋友的家繼續喝酒和聊天。被告叫受害者喝了三四杯威士忌酒摻礦泉水。受害者最後喝得爛醉。被告把他扶進睡房,讓他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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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幾乎不省人事,被告乘機侵犯他,受害者感覺遭性侵,但無力反抗。被告還用手機拍了7個受害者赤祼身體的視頻。被告侵犯受害者的過程也被拍到。
受害者體力恢復後,清醒過來。他感到憤怒,想打被告,但因為被告的兩個朋友在屋裡,因此沒有動手。受害者過後報警,被告於11月9日被捕。
被告Hari Kishen早前承認性侵和拍攝不雅視頻兩項控狀,另一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考慮,當時法官要控方提呈緩刑監視報告和改造所報告。
控方表示,基於被告犯下的罪行嚴重,刑罰必須具有阻懾作用,反對提呈緩刑監視報告,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控方不反對提呈改造所報告。
案件今天(9月1日)下判,法官判被告進入青年改造所至少六個月。
法官下判時指,被告面對的是嚴重罪狀,如果他是成年人,面對類似控狀,並且認罪,會被判監和鞭刑。法官說,被告是年輕罪犯,判刑時固然須考慮改造的因素,但也不能忽略阻遏的因素,因此判被告進入改造所。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