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利用政府生產力與創新優惠津貼欺騙國內稅務局,36人被指牴觸公司法令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早(30日)發出文告說,36人在本月26日和27日因所屬的不同公司被指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通過政府生產力與創新優惠津貼(PIC)提交虛假申請,欺騙國內稅務局(IRAS)高達1180萬元,在牴觸公司法令(Companies Act)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文告顯示,其中三人早前已因為提呈虛假申請被控多項罪名,包括欺騙和洗錢。
警方表示,被控的36人被指身為公司董事卻沒監督公司事項或教唆他人註冊成為掛名的公司董事。當中一些人也被指身為公司董事沒有監督,並甚至叫他人來掛名。
他們都在公司法令第157(1)節條文下被控,若罪成可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與此同時,他們在定罪後,也被在該法令下吊銷董事資格。
在這當中,有六人因為在調查期間撒謊或唆使他人撒謊,在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下被加控。
根據刑事法典第204A節條文,妨礙司法公正若罪成,刑罰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