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受傷獲賠$33萬，想要更多賠償？法官：誇大傷情，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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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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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受傷獲賠$33萬，想要更多賠償？法官：誇大傷情，駁回！

新加坡一名女乘客乘坐計程車時發生意外受傷，聲稱事故給她帶來巨大的影響，並阻礙了職業發展，要求司機賠償。

該案於7月27日作出判決，最後獲得了超過33萬新元的賠償。

**乘客背部受傷**

**造成33% 完全殘疾**

事故發生在2011年12月24日，當時這名女乘客沒有系安全帶，導致她被拋向前，導致臀部、手腕、腳踝和腳等多處受傷。

她被救護車送往樟宜綜合醫院（CGH），並於當天接受藥物治療出院。根據出院報告，吳的頭部沒有受到任何直接創傷，但確實感到下背部壓痛。她被診斷出患有「腰部挫傷」，使用了止痛藥，但疼痛依然存在。

2012年2月9日，在格倫伊格爾斯醫療中心對吳的背部進行核磁共振掃描顯示，她的脊柱患有椎間盤突出。醫生說，她「在事故中」遭受了頸部扭傷和椎間盤脫出。這名女乘客接受了注射，並進行物理治療。

儘管接受了進一步的治療，吳的病情明顯惡化了。她繼續出現頸部和背部疼痛，以及四肢的慢性疼痛和受傷，掃描顯示她的脊柱存在更多問題。

2016年，醫生報告說，由於脊柱受傷、右腳踝韌帶撕裂和左腕韌帶撕裂，她的「總殘疾率約為33%」。2019年，這名女乘客因脊柱損傷接受了手術。

要求賠償收入損失 被法官駁回

她聲稱在此期間很難找到工作，直到2022年8月才找到工作，當時每月收入 2600新元。

但法庭文件顯示，她在2012年到2017年期間曾在不同公司工作，還修讀文憑課程。

她稱因車禍損失了24萬2750新元的收入，如果沒有遇到車禍，每個月可賺取2500新元到3000新元的薪金。

女子還就未來收入的損失，要求24萬8724新元的賠償，但被法官拒絕。

法官表示，這名女乘客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她因受傷而無法找到工作，因此認為她的傷勢並未嚴重到無法從事任何形式的工作，因此只批准了1萬5600新元賠償收入損失。

**法官指出傷勢被誇大**

**並非意外造成**

同時，法官指出，這名女乘客要求賠償的一些傷害最初與事故無關。

因此，他駁回了她關於手腕、腳踝和腳受傷的說法，因為最初的醫學掃描僅顯示吳的背部受傷。

他還發現，她的傷勢有些被誇大了。

女乘客的醫生推薦的大多數治療方法都是保守的，這表明受傷的程度並不像她描述的那麼嚴重。

一名私家偵探錄製的視頻還顯示，這名女乘客遛狗，並且能夠在不依賴拐杖的情況下撿起狗的糞便，儘管據稱事故發生後她「基本上臥床不起」。

法官表示，她「一再試圖以悲慘的方式描繪她的處境」，最終發現「事故造成的傷害不足以造成她試圖描繪的衰弱影響」。

她最終因頸部、臀部和背部受傷而獲得 5萬8000新元的賠償，過去和未來的醫療費用為 22萬3562新元，過去和未來的交通費用為8310新元。

**法官裁定計程車司機向女乘客支付9萬9200新元的一般損害賠償金和 23萬1272新元的特殊損害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