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處理婚外情、貪污的人性化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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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04
Source: 獅城新聞

2023年7月17日，新加坡國會議長陳川仁和鍾麗慧因婚為外情退出政壇。陳川仁（Tan Chuan Jin）今年54歲，曾任新加坡武裝部隊准將，也擔任過新加坡人力部部長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部長，一度被視為第四代核心領導班底的一員。陳鍾婚外情的另一方，鍾麗慧是擁有12年基層工作經驗的人民行動黨淡濱尼集選區議員。

**情感比法律複雜，不聽勸就出手**

早在2020年11月，李顯龍總理已得知時任議長陳川仁和議員鍾麗慧的婚外情，卻等了兩年多才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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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新加坡國會議長陳川仁（左）和鍾麗慧因婚為外情退出政壇。圖片：新加坡政府官網

在8月2日的新加坡國會上，李顯龍總理就「陳鍾」公務員的婚外情，歸類了三種情形：

1. 如果涉事雙方在勸說後就結束關係，不再藕斷絲連，也就不用再採取行動。

2. 涉事雙方本身是有利益衝突的，或者有監督職權的關係，就需要馬上採取行動。比如，一個上司，另外一個是下屬。新加坡前國會議長兼榜鵝東單選區議員柏默(Michael Palmer) 和白沙西選區辦事處前理事長王薈芬（Laura Ong）的婚外情，因為當時王薈芬是在他的基層組織裡面，直接在他的選區服務。這種情況需要馬上採取行動。

3. 沒有直接上下屬關係，但是不當關係會給外人的感觀造成尷尬，甚至給周遭的工作人員造成困擾，那麼組織需要出面談話和勸阻，如果還是繼續下去，那就必須採取行動。這次陳川仁和鍾麗慧，就屬於這種情形。

李總理認為，有些問題在法律上比較容易解決。但是，碰到人的問題，感情的因素，就會變得複雜，因為處理時不能僅考慮涉事雙方兩個人的問題，比如，鍾麗慧是單身，但陳傳仁有家人，有妻兒。所以，總理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他的考量柔軟了一些，希望給雙方多些時間來處理，顧及他們的面子和對家人影響。當然，總理的想法可能是，最好雙方能自我了斷，悄悄離開，這件事就塵埃落地了。但是這兩人還是不聽勸說，總理只好採取行動了。他也知道，這樣做不僅讓二人難堪，他的家人肯定也是飽受痛苦。

新加坡政界的婚外情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樁了，新加坡最大的反對黨——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53歲的貝理安（Leon Perera）和36歲黨員佘雪玲（Nicole Seah）承認有婚外情，兩人已經在7月19日宣布退黨，貝理安也辭去議員職務。

對陳鍾婚外情的處理，從總理本人角度，他的考量可能是太過重視對家人的影響。知道現在的結果，總理表示遺憾，他認為，他應該儘早採取行動。

**貪污零容忍，處理不失人性化**

除了婚外情，同一時間震動新加坡政壇的另一事件是貪污。不過，當涉及到像貪污、失責的情況，新加坡的處理向來是很絕對的。

現任新加坡交通部部長，61歲的易華仁（S Iswaran）今年7月11日因經濟問題被貪污調查局逮捕後，很快就被李顯龍總理暫停了內閣職務，他負責的西海岸集選區基層事務，也由別人暫代，隨後易華仁保釋在外，以協助該局調查。此次事件中，新加坡房產大亨王明星（Wong Beng Seng）7月11日也接獲貪污調查局的逮捕令，要求他提供和易華仁接觸的相關信息，王明星目前以10萬新元保釋在外。

新加坡對貪污零容忍，但是在調查的時候還是有一定的人性化處理。一個人正在接受貪污調查，並不表示這個人一定有罪。在調查過程中，甚至相當一段時間的持續調查中，結果可能是有或沒有罪行成立的判定。但是，罪行最終是否成立，需要經過法庭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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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新加坡交通部部長，61歲的易華仁 圖片：法新社

如果一個人被捕了，需要一個調查的過程來定罪。如果一開始就認為或斷定這個人有罪，但是到最後又證明這個人無罪，這個人這輩子就完了。所以，政府還是需要有一點寬柔的處理辦法，首先就讓他去「放假」。雖然易華仁被貪污調查局逮捕，但他目前被指示休假，並未卸下職務。換去話說，在被法庭證明他有罪之前，易華仁仍是無辜的，沒有辭去職務的必要。

其次，「放假」的易華仁，現在政府仍支付月薪8,500元（約45,000元人民幣）。換句話說，易華仁仍然是一個員工，雖然他犯錯被調查，不值全部薪水，但是僱主也不能馬上開除他，零薪水，這從禮儀上來講是合理的。

新加坡公務員薪金的制定本身也考慮到公務員本身可獲得的權權益。如果幹部領導或者高級公務員發生這樣的情況，一般上會採取薪金減半的做法。在減薪一半的情況下，仍要考慮到上線跟最低的底線，然後在裡面取一個數額。

新加坡部長薪金由2012年獨立部長薪金委員會徵集公眾和議員反饋後制定。初級部長一般年薪在110萬元（約590萬元人民幣）左右，其中，花紅由個人表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失業率等指標決定，薪金配套不包含其他隱藏收入或好處。以此推算，易華仁的8500元月薪實則已遠遠低過他的50%的薪水。

在新加坡的法律體系，只要沒有被定罪，還是可當成或暫時是無罪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被調查的當事人，仍然應有一個合理的薪水待遇。雖然老百姓認為，一個接受調查的部長還能享受8500元的月薪待遇，普通市民根本賺不到這個錢。總理仍要為此做出答覆，說這是他的決定。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對易華仁展開調查，需要直接向總理彙報。既然總理需要為他的決定做解釋，向國人交待，那如果總理決定不給貪污調查局權利去調查，是不是這件事就不能進行調查，總理就不用苦口婆心去解釋呢？但是，從新加坡的體制上來說，貪污調查局需要向上級彙報，即使由總理批示，即使總理有決定權，總理的解釋和決定仍然要取信於民。

**新加坡體制：好人才 好態度 好制度**

新加坡政壇出現婚外情醜聞，貪污案件，這些錯誤並非否定新加坡擁有優秀的政治人才和嚴明的制度。因為人有人性的弱點，制度可能有制度的漏洞。如果制度能夠改正錯誤，而這個改正錯誤的制度其實在一定的程度上，取決於足夠的道德高度和政治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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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濱海灣 圖片：Han Jisun / unsplash

貪污調查局發現易華仁的問題展開調查，制度本身會發現錯誤，然後制度本身去調查。當總理向人民交待這件事情，有人犯錯了，有人有問題需要接受調查，因為這是根據制度發現這個問題，那麼這個制度仍然是行之有效。可怕的不是有錯，而是制度無法發現錯誤。

其實，沒有一個制度可以保障沒有錯誤，沒有事物是萬無一失的。如何確保在制度里，有足夠多的誠實的人才，和正確的從政態度，這才是新加坡制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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