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網路性剝削12歲少女散播私密照 男子判監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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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07
Source: 獅城新聞

![通過網路性剝削12歲少女散播私密照 男子判監打鞭](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5694.avif?0)





賴志榮在網上結識12歲美國少女並發展網戀，卻性剝削她，還散播私密照，被判監打鞭。（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男子在網上結識年僅12歲的美國少女，自稱本身只有17歲，遂與對方發展網戀關係；男子在兩人視訊時，竟誘騙她裸露和做出私密舉動，進行截圖和錄影；少女後來想結束關係，他為報復而散播這些私密影像。

現年32歲的被告賴志榮（譯音）共面對16項控狀，包括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以及持有兒童性虐材料等。

他前日對其中5項控狀認罪，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5年11個月，鞭打3下；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案，必須多坐牢66天。

受害者為一名美國女孩，案發時年僅12歲至14歲；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2018年10月，當時無業的被告通過社媒結識受害者，他得知對方的國籍和年齡後，謊稱自己17歲；受害女孩信以為真，兩人開始網戀，經常通過不同的應用程式保持聯絡。

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1日期間，被告至少61次通過網絡性剝削女孩；包括在與她視訊時，指示她裸露，並以梳子手柄或性玩具等物品觸碰私處，或撫摸胸部，並讓她拍下這些畫面傳給他；若受害者在視訊時自慰，被告也會截圖或錄影。

受害者因認為被告是戀人便答應他的要求，兩人的聯繫一直維持到2020年9月30日，當時被告因涉及另一起性剝削少女的案件而被判入獄8個月又2周。​

被告在2021年3月20日獲得假釋，不久後再度犯案；5月13日，受害人表示要結束關係，被告便威脅要散布她的私密影像，受害者表明不要再聯繫。

為了報復，被告隔天就把受害人的私密照片發送給另一名男子；受害者得知後告訴父母，父母向美國當局報案。

2021年11月17日，新加坡警察部隊接獲美國當局通報後展開調查；2022年4月12日，警方在被告住所逮捕了他，並起獲多台電子設備。

當局後來從這些電子設備中，發現了至少1萬2755個涉及兒童性虐待內容的視頻和照片。

庭上揭露，被告在犯下此案之初，已因另一起案件在接受警方調查，入獄後獲假釋不久又犯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當事人有抑鬱症狀，他的病情與犯案行為有關聯；被告已感到後悔，並選擇儘早認罪，也準備尋求輔導解決問題，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