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照開車狂飆避警追捕 慣犯青少年上庭控18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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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30
Source: 獅城新聞

![無照開車狂飆避警追捕 慣犯青少年上庭控18罪](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2319.avif?0)





已註銷登記並掛著偽造車牌的車輛。（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一名年輕男子被指在未成年及未受保情況下駕駛多輛汽車，包括祖母的車。他有一次遇上警方檢查時，還高速狂飆拒捕，途中撞上了六輛車子。這名男子星期四（28日）上庭，面對18項控狀。

這名現年18歲的男子，犯案時屬未成年，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媒體不得公開少年的名字。

警方指出，他涉及三起無照駕駛案件。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2025年1月30日。當時年僅16歲的男子被指在祖母不知情下，開走一輛未上鎖且車內留有鑰匙的汽車。

祖母發現自己的車子不見了，打電話報警求助。

第二起案件則是在今年1月8日，警方發現這名男子駕駛一輛已註銷且掛假車牌的車子，從海格路（Haig Road）開往濱海灣金沙。

最後一起案件則是同月16日晚上約10點50分，交警在巴耶利峇路巡邏時遇上他，當時年僅17歲的男子馬上逃離，同警方展開追逐戰。

他以時速174公里的高速在東海岸公園大道（East Coast Parkway）狂飆，之後又在基里瑪路（Guillemard Road）飆出時速96公里，遠超這兩個路段時速90公里和40公里的限速。

警方也稱，男子當時還闖紅燈及逆向行駛。

他在巴耶利峇路和基里瑪路撞上五輛停在路邊的車輛，之後還在馬林百列路(Marine Parade Road)和史蒂爾南路（Still Road South）撞上第六輛停著的車才停車。男子棄車逃跑，但被警方逮捕。

男子在第三次事故中駕駛的車輛是一輛已註銷登記的車輛，掛著偽造的車牌。警方也在車內發現了一個電子煙和一個煙彈，但因為證據不足，因此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

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等多項控狀 

他面對多項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未成年駕駛、駕駛已註銷註冊車輛、在沒有保險情況下駕駛，以及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等。

其中最嚴重的控狀是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兩年、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

男子表示將認罪，案件定在7月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