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島大搜捕！277名騙子及洗錢水手落網，涉案金額高達610萬，最高可被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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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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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犯罪指揮部與七個陸路警區在2026年10月8日至21日期間開展了為期兩周的專項行動。共有186名男性和91名女性（年齡在15歲至76歲之間）因涉嫌擔任詐騙者或「錢騾」（洗錢水手）而協助調查。初步調查顯示，他們涉嫌參與超過883起詐騙案件，主要包括電子商務詐騙、網絡釣魚詐騙、招聘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以及抽獎詐騙，受害者損失總額約為610萬新元。

相關人員目前正因涉嫌欺詐、洗錢或無牌提供支付服務而接受調查。根據《1871年刑法》第420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及罰款。根據《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處以12.5萬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鞭、最高24鞭的強制性鞭刑。** 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憑據來協助詐騙的「錢騾」，則可能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下的某些SIM卡相關罪行。

警方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員都將被追究責任。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錢騾相關罪行的人員——無論其處於被調查且被評估為有風險階段，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其進一步協助詐騙活動。

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公眾可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ScamShield 熱線 1799。任何掌握此類詐騙信息的人員可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10月22日 上午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