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律師兼反對黨政治人物林添(Lim Tean)於周五(10月9日)在涉嫌潛逃至馬來西亞後首次出庭,被指控三項新罪名。
現年61歲的林添通過視頻連線出庭接受指控。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周五發布的新聞稿,林添被指控違反《刑事訴訟法》,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故意未於8月3日前往國家法院投案服刑。
他還被指控違反《移民法》,於8月4日通過大圖亞斯檢查站(Tuas Checkpoint)離境新加坡時,未向移民官員或自動清關係統出示有效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新加坡公民證明。
第三項指控稱,林添於8月4日非法離開新加坡前往馬來西亞以逃避服刑,此舉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出庭時,林添身穿白襯衫,戴著眼鏡,由律師 Revi Shanker 代表。林添尚未表明其抗辯意向。
檢方指出,目前仍有涉及林添的調查在進行中,因此申請在林添服完當前刑期後不予保釋。法院批准了該申請。
律師 Shanker 表示目前沒有向法院更新的消息,將與林添進一步溝通。
林添的案件將於10月23日返回法院進行審前會議。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林添的護照此前已作為保釋條件上交給警方。「在他離境時,他並未持有護照,且未獲得法院允許離開新加坡,」警方補充道。
定罪與逮捕
林添於2024年7月被裁定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律師工作。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期間,他曾代表客戶參加法庭聽證會並準備相關訴訟文件。
地方法院於2025年2月判處其監禁六周,並處以1,000新加坡元(約780美元)罰款。
2026年2月,高等法院駁回了林添對定罪和量刑的上訴,並允許檢方的交叉上訴,將其刑期增加至三個月零一周。
林添是「人民之聲」(Peoples Voice)的創始人及「改革人民聯盟」(People's Alliance for Reform)的總書記。他原定於8月3日在國家法院投案服刑,但未如期出現,並在保釋期間離開新加坡。
法院於當天對他發出了逮捕令。
8月6日,林添在柔佛巴魯被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逮捕,並於8月11日被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
由於涉嫌潛逃,林添的保釋人、社會政治博主梁志堅(Leong Sze Hian)被命令沒收其提供的4.5萬新加坡元保釋金。
林添目前已開始服刑。
此外,林添於4月被宣布破產。在一次紀律處分案件中,他因處理前客戶資金的行為被罰款3萬新加坡元。
除了這三項新指控外,林添還面臨四項尚未結案的指控:兩項作為律師刑事背信、一項非法跟蹤以及一項拒絕回答授權詢問的公職人員。這使得他目前面臨的指控總數達到七項。
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最高可被判處七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違反《移民法》的罪行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2,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未按要求投案服刑的罪行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憲法,任何被定罪並被判處至少一年監禁或罰款至少1萬新加坡元的人,將被取消競選國會議員的資格。
兩名男子因協助林添離境被起訴
此前,有兩名男子因涉嫌安排林添非法離開新加坡而被起訴。
38歲的 Sulaiman Muhammad Firdaus 和 45歲的 Mohammad Adam Abd Karim 各面臨一項共謀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且明知該行為可能妨礙司法公正。
這兩起案件也在周五審理。Sulaiman 的律師表示其當事人將認罪,案件定於12月11日審理。Mohammad Adam 的案件則定於10月23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