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在一名穆斯林女性的公寓門外放置一塊豬肉並附上侮辱性字條,於周二(10月6日)被判處四個月監禁,罪名是侮辱宗教信仰。
37歲的丹尼爾·戈(Daniel Goh)患有難治性精神分裂症,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此次犯罪。據稱,他聽到一個聲音告訴他,必須讓自己被逮捕,才能避免家人遭遇不幸。
然而,法庭審理認為,儘管他患有精神疾病,但其行為具有明顯的計劃性和預謀性。
新加坡公民戈某承認違反《維護宗教和諧法》,承認一項侮辱宗教信仰的指控。
案情回顧
法庭獲悉,戈某聲稱在2025年9月的夢境中,一個未知的男性聲音告訴他,必須做某些事情讓自己被捕。
該聲音告訴他,否則將會發生不幸的事情,例如家人死亡。
在2026年3月之前,戈某稱該聲音指示他實施犯罪:在一名穆斯林人士的家門前放置一張關於伊斯蘭教的侮辱性字條和一塊豬肉。
戈某決定按照「夢境」行動,前往淡濱尼(Tampines)的一棟公寓樓,尋找穆斯林居住的單元。
他尋找門外展示有伊斯蘭書法裝飾的單元,並找到了兩個。
他拍攝了這些公寓的照片以便記住位置,以便日後實施計劃。
隨後,他去超市買了一塊豬肉,並在紙上寫下了侮辱性文字。
今年3月15日凌晨5點35分左右,戈某來到受害者的公寓,將豬肉放在門檻上,將紙條貼在門上。
檢方表示,這一行為侮辱了這名37歲女性受害者的宗教信仰。
檢察官指出,根據《古蘭經》,豬肉是被明確禁止的,被視為不潔之物。
當天下午3點左右,受害者打開房門發現了豬肉,同時也發現了那張紙條,並讓兒子將其撿起。
受害者與丈夫及兒子一起閱讀了上面的侮辱性文字,隨後報警。警方趕到現場並對違禁物品進行了拍照取證。
心理健康學院(IMH)評估
戈某被捕後在心理健康學院(IMH)接受了評估。
結果顯示他患有難治性精神分裂症,伴有殘留的幻聽和焦慮痛苦。
法院文件指出,雖然精神狀況促成了其犯罪,但其行為經過了周密的預先計劃,且他「非常清楚自己行為的錯誤性」。
他被認定精神狀態清醒,具備進行自我辯護的能力。
副檢察官馬修·丘(Matthew Choo)請求對戈某判處四到四個半月的監禁。他表示,新加坡社會的基石是不同信仰社區之間的信任與相互尊重。
「這些紐帶是艱苦贏得的,必須被謹慎守護,」他說道。
戈某的律師葉先生(Mr Mark Yeo)則請求判處四到六周的監禁。
他並不否認新加坡的宗教和諧來之不易。
然而,葉先生強調了戈某的精神分裂症以及那個促使他犯罪的「聲音」。
「這只是一張字條,一塊肉,針對的是單一住戶。」
為了強調受害者僅有一人,葉先生將此案與比爾·陳(Bill Tan Keng Hwee)的案例進行了對比。後者因向七座清真寺發送豬肉片,於今年5月被判處15個月監禁。
地區法官卡馬拉·龐納姆帕拉姆(Kamala Ponnampalam)表示,戈某的行為極有可能引發宗教敵意和仇恨,其潛在危害顯著。
她還注意到,這一冒犯行為不僅被受害者家屬看到,還被鄰居目擊。
不過,法官承認了戈某的精神疾病狀況,並將其作為「適當的減輕處罰因素」。
故意侮辱他人宗教信仰的行為,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或處以罰款,或兩者兼施。